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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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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志亮先生因任职年龄到达上限(退休),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特种装备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志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王志亮先生的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志亮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王志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333股,系2019年11月公司授予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至今尚未解锁。王志亮先生所持股份的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王志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王志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改革、经营、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志亮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智超先生代为行使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正式选举新任董事长。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因此,李智超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将同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长的选举和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李智超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37638

  电子邮箱:lzc@hn508.com.cn

  办公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志亮先生因工作任职年龄已达上限(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特种装备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志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志亮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王志亮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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