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吴建华先生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72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1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吴建华先生、孔建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共减持1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27%,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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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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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