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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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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6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2021年9月16日、9月17日、9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及产业投资管理优势,获得与优质企业接触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通过嘉兴初者博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杭州初者之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初者之心总基金规模为3-5亿元,基金投资方向以科技与数据经济为中心,重点深耕对企业服务领域早期创业公司的投资。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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