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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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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11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2021年9月24日

  2、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1万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指南(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以人民币28.61元/股的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8月31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28.61元/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49人,为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数量:111万股

  6、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2)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4,239,955股增至865,349,955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251,698,583股股票,占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9.09%,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10022号):截至2021年9月9日止,贵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普通股A股1,11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28.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57,100.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31,757,100.00元由激励对象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37010100101058684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57,1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1,11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0,647,100.00元。

  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年9月24日。

  2、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865,349,955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0314元/股。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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