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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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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回复和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二次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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