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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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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股。鉴于公司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公司已派发的2020年现金股利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年1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宝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通过OA系统及黑板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96)。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2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8)。

  5、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批复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司未收到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6、2021年1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673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7、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0、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回购。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000股,授予价格为1.75元/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股本总额5,013,0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4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20,574,288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5,013,052,000股变更为5,012,632,000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实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9人调整为127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38万股调整为2,596万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所做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调整后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依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限售期届满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所做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以调整后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律师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等回购方案内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风电”)。

  一、拟清算注销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887X94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嵊州市崇仁镇新街西路

  5、法定代表人:杨怀强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

  8、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电力销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浙江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清算注销浙江风电的原因

  2012年,公司开始在浙江省建立测风塔,开展嵊州崇仁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嵊州崇仁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取得《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嵊州市崇仁48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绍市发改中心〔2015〕93号)。公司于2016年3月成立浙江风电负责嵊州崇仁项目,后受2016年浙江省风电项目林地审批暂停政策影响,嵊州崇仁项目中止开发建设,且至今未能恢复相关工作。近年来,国家对生态保护、林地占用政策日趋严格,结合浙江省“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内容,公司管理层认为嵊州崇仁项目不再具备投资可行性。经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嵊州崇仁项目在建工程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目前浙江风电没有其他在运、在建或开发中的项目,为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公司拟清算并注销浙江公司。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浙江风电的注销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有利于公司优化整体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和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9月15日、9月16日和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股,本次回购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公司已派发的2020年现金股利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关联董事刘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二、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清算注销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关于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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