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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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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获悉公司股东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智讯”)因工作人员疏忽致日期计算失误,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成智讯于2021年6月23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5,323,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自2021年6月24日至本次违规减持前,华成智讯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323,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期间未有任何减持行为。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原应于2021年9月21日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满90天后实施减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减持日期计算失误,2021年9月16日,华成智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45,354股,成交均价为40.121元/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第5项规定“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华成智讯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该减持日期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该减持行为未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构成了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华成智讯获悉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先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华成智讯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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