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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名自然人股东(黄骄夏、韦曦)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向中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向中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保定交投怡亚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保定交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保定交投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为其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5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成都蓉欧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珠海航城怡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珠海航城怡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100%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小贷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小贷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5,662.44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十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其中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宇商融资租赁25%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743.62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二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资源整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亚通资源整合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深圳森铭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怡亚通资源整合的综合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怡亚通资源整合的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即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5,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怡亚通资源整合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二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保定交投怡亚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保定交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保定交投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为其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5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成都蓉欧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珠海航城怡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珠海航城怡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深圳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深圳盐田港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名自然人股东(黄骄夏、韦曦)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保定交投怡亚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保定交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保定交投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为其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5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成都蓉欧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1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珠海航城怡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珠海航城怡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立的公司,均无2020年度财务数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438,60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70,919.74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50,6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43.2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96,190.9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112.6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8,775.16 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4.8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要求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也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被担保对象也将提供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1、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最终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 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盐田港怡亚通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JFNR2E

  法定代表人:吴春雷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综合楼9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盐田港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1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任盐田港怡亚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控股股东广东省属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约能力较强;除此之外,公司和关联方的主要交易模式为向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商品及向关联方盐田港怡亚通销售商品,对公司而言该种业务模式下的关联交易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盐田港怡亚通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该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与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 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盐田港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与公司合作成立供应链综合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 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盐田港怡亚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股权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100%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小贷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小贷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5,662.44万元。

  (2)公司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其中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宇商融资租赁25%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743.62万元。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3、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挂牌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受让方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其他事项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股权挂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公司,并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六、股权挂牌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宇商小贷及宇商融资租赁不属于公司核心主营业务,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宇商小贷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比例为0.14%和6.52%;宇商融资租赁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比例为0.0036%和0.35%;占比较小,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

  资源整合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资源整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亚通资源整合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深圳森铭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怡亚通资源整合的综合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怡亚通资源整合的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即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5,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怡亚通资源整合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2、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3楼G33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丞

  成立时间:2021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怡亚通资源整合6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增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三)怡亚通资源整合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四)怡亚通资源整合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

  怡亚通资源整合于2021年7月28日成立,暂无相关经营及财务数据。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怡亚通资源整合的增资,主要是调整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子公司综合实力,为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是结合公司整体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管理、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控,积极防范与应对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3EYR06

  法定代表人:黄翠霞

  注册资金:9,3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金海大厦)17层1701号房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内河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水路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档案管理服务;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海关报关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安装、维修: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浴器具及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产、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批发及零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林、牧渔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子游戏机及配件、化肥、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饲料添加剂、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沥青(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广西融桂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1,714.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348.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4,251.8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6.8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广西融桂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广西融桂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控股股东为广西省属国有企业,履约能力较强;除此之外,公司和关联方的主要交易模式为向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对公司而言该种业务模式下的关联交易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5亿元,其中包括公司向广西融桂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向广西融桂怡亚通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西融桂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广西省属国有企业与公司合作成立供应链综合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新增与广西融桂怡亚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增加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9月3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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