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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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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如下基金销售机构为旗下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基金代码:003429)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具体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巍婧

  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53层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400-032-5885

  (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黄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吴鹏

  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二、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新增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官方服务平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咨询详情。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关于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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