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庭宝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苏庭宝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和《驰宏锌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已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公司1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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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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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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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庭宝先生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www.sse.com.cn上的《驰宏锌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驰宏锌锗
股票代码:600497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庭宝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营盘路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营盘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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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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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驰宏锌锗(证券代码:600497)252,523,998股股份,占驰宏锌锗总股本的4.96%。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财务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庭宝先生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处置其在公司拥有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苏庭宝先生持有公司265,523,99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庭宝先生持有公司252,523,99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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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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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184,820,000股股票目前正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苏庭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49,987,06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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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减持,苏庭宝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5月8日和2021年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02号”、“临2021-022号”和“临2021-029号”公告。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庭宝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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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庭宝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