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恒生中型”,扩位简称为“恒生中型股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从2021年9月23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8日。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2年1月9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注:3.2.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具体如下:

  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收取1.50%赎回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份额,收取0.50%赎回费;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期的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同一开放期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公司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公司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南塔15楼

  法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联系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7.3、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8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1年10月8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中概科技”,扩位简称为“中概科技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从2021年9月23日起恢复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依据《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于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旗下部分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并自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2021年9月23日)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重要提示

  1、广发睿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2、广发睿铭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