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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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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1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htgf002840@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考虑股份回购等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47,633,339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即为132,20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79,833,339股,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2,275.6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利润分配均以现金形式,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进行;

  6、在预测2021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7、在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本测算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元

  ■

  注1: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和2022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增强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以畜禽屠宰业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募集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对现有产业链的补充和完善,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肉制品深加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效弥补公司业务短板,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公司综合竞争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储备了一批在肉制品生产和销售领域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公司管理团队对肉制品深加工领域的业务发展有深刻认识。

  公司将强化营销团队建设,加强销售人才的招聘和培养,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管理层次架构、绩效考核和薪酬等方面建立科学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的人员储备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系生产金华火腿的龙头企业。近年来生产、销售金华火腿的数量均位居行业前列。除金华火腿外,公司还研发、生产烤肠、酱卤肉制品等,均拥有自己独特的配方和加工工艺。

  公司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的研发投入,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作为国内畜禽屠宰及销售的主要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市场开拓和客户维护等方面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开拓了丰富的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另外,公司通过广告投放、客户现场体验、参加农业博览会、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由于本次发行会增加公司股本总额,存在股东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如下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已制定《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明确了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持续提升、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13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日,华统股份与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俭”)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乙方):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摘要

  1、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2,2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乙方认购。

  2、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9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3、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4、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由于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本次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应在收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发行之缴款通知书后,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10个交易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付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扣除相关费用(即甲方在本次发行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的款项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入的上述款项后,甲方应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付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最后一个条件成就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审议通过同意乙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相关议案);

  (2)认购人通过本次认购的决策程序;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7、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济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统股份”)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22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2,275.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13日,华统股份与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俭”)签订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华俭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上海华俭,系华统股份控股股东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发行方案。

  2、上海华俭决定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镇东路18号2号楼408室

  法定代表人:朱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7B5JR51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发行对象为2021年9月1日新成立,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三)发行对象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发行对象为2021年9月1日新成立,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四)发行对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俭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98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2021-089)。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增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需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业绩会逐步提升。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延伸产业链,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华俭,上海华俭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股份的关联方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等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统股份”)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后,华统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公司的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73%,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华俭,发行数量不超过132,2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9月14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6.9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前,华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4,00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1%,朱俭勇、朱俭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统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16,200,6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53%,华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朱俭勇、朱俭军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56.73%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镇东路18号2号楼408室

  法定代表人:朱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58056104G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签订《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条款详见《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华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的议案后,上海华俭可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7年度首发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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