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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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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配套费用

  其他配套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程监理费、社会保险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等。

  3、项目建设规格

  本项目综合考虑鸡舍朝向、鸡舍间距、道路、排污、防火、防疫等方面的因素,采用7列4层立体养殖结构,每列69组笼具,并安装风机、水帘,通风小窗,采用机械清粪、机械喂料和自动光照、自动饮水系统。

  4、主要原辅材料与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原材料包括商品代雏鸡、饲料等,雏鸡主要为外采,项目建址周边有较充足的原料供应,饲料主要由春雪养殖进行生产并供应,在本项目运行期间,项目所需的能源主要是电力、水、天然气,在当地供应充足。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建设和生产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本项目环境保护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文件,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保护环境,严格按照国家的环境标准执行,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审定。

  本项目已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出具的《关于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的批复》“莱环发【2020】140号”的批准。

  6、项目选址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穴坊镇南宋格庄村,土地采用租赁方式,目前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期29年。

  7、项目建设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春雪养殖实施,采用先进的标准化、自动化、科技化养殖设备和养殖方法,由春雪养殖自主进行肉鸡养殖,旨在向委托养殖户示范和推广规模化、标准化、自动化、科技化养殖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委托养殖户的养殖水平和生产效率,同时发展养殖户,进一步保障公司肉鸡原料的品质、效率和供应稳定性、及时性。

  同时通过向客户展示公司原料肉鸡安全、科技化的养殖过程,更好地树立公司产品的高品质口碑,对进一步拓展客户资源,增强客户粘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为保障肉鸡原料的品质和供应稳定性、及时性,报告期肉鸡的供应主要采用“五统一”管理下的“公司+基地”委托养殖模式,即对合作采取统一供应雏鸡、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疫苗药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回收商品代肉鸡,肉鸡养殖的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均由春雪养殖进行统一指导和规范。公司在肉鸡养殖方面充分掌握了立体养殖肉鸡全舍育雏技术、立体养殖肉鸡通风管理技术、立体养殖肉鸡夏季防暑降温技术、肉鸡免疫程序优化等国内先进的肉鸡养殖技术并在日常指导过程中得到了实践,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8、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期10个月,从2022年3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竣工。

  9、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本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示范化养殖,向委托养殖户和公司客户展示公司原料肉鸡标准化、自动化、科技化的养殖方式,以向养殖户进一步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保证公司调理产品原料的品质、效率和发展客户资源、更好的树立品牌口碑,推动公司业务规模更快、更高质量的发展。

  本项目主要产出商品代肉鸡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参考近年来商品代肉鸡平均市场单价,并适当考虑通货膨胀因素,本项目正常年产值为10,260.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1,799.22万元,年投资收益率为29.11%,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是丰富公司营销体系,充分挖掘新兴市场的需要。首先,受益于居民收入、人均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不断提高和改变,鸡肉调理品行业需求市场将保持快速发展,为把握市场机遇,巩固和提高市场份额,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拟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重点城市,以现代零售渠道、传统批发市场、传统零售终端、社区媒体等为推广终端定点开展线下推广,同时在央视、东方卫视等传统媒体开展线上推广和引入网红带货、自媒体账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广方式,多角度推广以加强对新兴人群和潜力市场的开拓,进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2)本项目的实施是树立公司品牌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目前公司高品质产品得到市场一线客户的认可,建立了一定的春雪品牌的市场认知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了提升春雪品牌竞争力,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需要在品牌建设方面加大全国化的推广力度。本项目的资金将用于公司品牌的宣传与推广,以更加全面、准确地诠释公司的品牌文化,实现品牌形象与文化的更好传播,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树立公司的品牌优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3)本项目的实施是消化新增产能,巩固行业地位的需要。未来,随着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项目的实施,调理品产能的扩大,本项目可以助力公司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未来快速消化新增产能打下良好的基础。

  2、项目投资总额及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7,534.5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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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从初步策划到推广完成计划用2.5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前期方案策划;实施方案制定;产品规划、研发、线上渠道关键节点推广完善丰富;代言人签约及TVC拍摄;运用广告、直播等方式推广。

  4、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5、项目效益分析

  由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整体品牌知名度,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因而无法独立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定量财务评价,但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清晰市场战略,提升春雪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有助于春雪品牌的领先地位和促进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对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五)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项目主要包括对现有车间物料流转系统的自动化改造、成品库装车系统的自动化改造和打造一个衔接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设备管理等运营环节的信息化平台,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和提升管理层决策效率。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727万元,建设期为15个月。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厂区现有的公用动力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的改造,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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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效率

  项目通过基础设施、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等建设,打造数据中心建设及网络铺设、智慧园区、EMS 设备管理系统、MES 智能制造系统、WMS 仓储管理系统等系统。有利于企业实现生产管理信息化、品质管理信息化、仓储物流信息化、财务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采购管理信息化、设备管理信息化、销售管理信息化。从而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和提升管理层决策效率。有助于企业总体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提升经营规范性,提高产品质量

  通过对整个生产、仓储、办公区域进行统一实施视频数字监控和预警,有助于管理层实时充分了解和掌握整个生产运行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提升生产、运营规范性。同时对整个制造和仓储、发货过程通过条码扫描和现场视频画面叠加信息化处理,有利于快速追溯产品每一生产环节的相关信息,提高品控部门、生产管理、售后服务等部门后期问题分解与追查的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并及时解决,提高产品质量。

  (3)提升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化

  通过升级信息系统,提升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化,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数据信息采集与业务防错机制和向公众及监管机构提供高质量信息和监管通道;为内控措施的有效实施提供信息化基础;为敏捷经营决策提供数据依据,通过标准化的实施,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体系,为经营安全和食品安全增加数字化保障。

  4、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从事数字化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项目效益分析

  由于“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采购、生产、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因而无法独立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定量财务评价,但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和提升管理层决策效率,有助于企业总体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 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并改善财务结构。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降低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大量资金以支付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和员工的工资薪酬等。若流动资金无法满足现金支出的需求,公司一般通过借款的方式进行弥补。2018 年末、2019年末和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18%、66.27%和54.9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减少贷款,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

  (2)随着经营规模扩张,需要合理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基本呈增长趋势,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9,909.85万元、194,291.06万元和186,297.20万元。随着行业的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客户需求的增加以及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毕,公司的营业收入预计能够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采购原材料、人力支出等所需的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亦会逐年递增,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规模是业务扩大的必然要求,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估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材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发生疫情的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环节包括委托养殖商品代白羽鸡,在饲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如新城疫、H7N9等疾病。委托养殖是公司所处行业中普遍采取的模式,虽然自本公司成立以来,委托养殖过程中未爆发过疫情,但公司仍然面临委托养殖户养殖的活禽感染疫病的风险。

  公司如未对禽类感染疾病和发生疫情进行及时预防、监控,鸡只因疾病及疫情死亡,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供应不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疫情的传播将影响消费者心理,降低鸡肉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另外,疫情流行时主要控制措施包括疫苗接种、隔离甚至强制扑杀等,上述措施均会不同程度增加公司的支出或成本。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成本中饲料成本占比较高,饲料的主要原料是玉米、豆粕,占饲料成本比例约70%。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玉米、豆粕等原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玉米、豆粕等原材料供应量受国际贸易、国内产量、气候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未来玉米、豆粕等原材料因国内外种植面积减少、产地气候反常、严重自然灾害等减产,或受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供应量下降,导致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雏鸡价格波动风险

  雏鸡是公司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雏鸡的采购价格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各期,雏鸡单位采购价格分别为4.12元/羽、8.01元/羽、2.67元/羽,价格波动较大。

  公司雏鸡来源于外购,报告期内公司雏鸡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如果雏鸡的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化,且公司未能通过提高产品售价等有效的措施抵消雏鸡价格上涨的因素,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委托养殖的风险

  为有效控制鸡肉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主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五统一”管理下的“公司+基地”委托养殖模式。公司负责统一供应雏鸡、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疫苗药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回收商品代肉鸡;养殖户负责鸡只的饲养管理。公司与养殖户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公司通过一定的标准和制度核算委托养殖费,使养殖户能够获得与其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同时通过合同约定的制度设计锁定了养殖户违规养殖和违约风险。尽管委托养殖相关合同对于养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奖惩机制已作出相应规定,但在合作执行中仍可能存在某些养殖户对合同相关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潜在的纠纷或诉讼,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如果养殖户出现未按协议约定喂养或未按要求免疫、保健、治疗等违规养殖情形,导致活禽产品不达标,将影响公司加工环节的业务实施,增加卫生检验检疫、检测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率;另外,为鼓励养殖户改善饲养设施和提高养殖水平,稳定优质合作养殖户,公司会给予部分合格养殖户少量立体养殖改造借款或经营性借款,虽然合同中明确了相关合作条件、归还和违约责任,但在执行中仍可能存在某些养殖户违约的情况,对公司相关资金的回收造成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从事白羽鸡鸡肉食品生产加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养殖及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对于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公司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等环境管理各个方面均有全面的内控制度,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资质,但是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若环境保护不力,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存在被监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5、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的生产环节涵盖了饲料生产、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在消费者及监管机构对于食品安全日益重视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于公司形象和业务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加工鸡肉食品的大部分肉鸡原料来自于公司委托养殖的商品代肉鸡,但在委托养殖的商品代肉鸡不能满足公司宰杀和产品生产需求时,也会直接对外采购部分商品代肉鸡。虽然公司对外购商品代肉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检验体系,但如果外购商品代肉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高标准的检测中心,检测中心全面负责公司各个生产环节的原料和产成品检测,但如果公司因检测人员失误、检测仪器损坏、检测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等情况,导致质量检测不到位,则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公司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

  6、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属的鸡肉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企业众多,一些从事肉鸡养殖的企业也逐步向食品领域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目前,鸡肉食品行业已经形成了包括春雪食品在内的一批大型规模化生产企业,将在食品安全、质量、品牌、营销网络、产能、成本控制、消费者喜爱度等方面产生竞争。

  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质量及产量上满足客户的需求、持续开发新产品、拓展销售渠道和客户、提升品牌知名度、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变化、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对公司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因行业竞争加剧造成本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7、委托养殖户尚未办理全经营资质的风险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山东省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委托养殖户进行肉鸡养殖需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作委托养殖户共199户,已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环境影响登记表(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三证齐全的养殖户共166户。33户尚在办理中,其中3户已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已为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书审批手续并列示了批准文号。目前,公司三证齐全或者已经取得监管部门证明的养殖户产能规模已达到5,411.75万只,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宰杀产能5400万只/年的需求。

  但尚未办理齐全三项证书且未取得监管部门证明的委托养殖户仍有受到政府部门要求整改的风险。

  8、公司部分自有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公司部分自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该等存在权属瑕疵的房产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相关的面积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程度较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由于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公司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罚款或相关房产被拆除、没收,其愿意全额补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任何处罚和任何损失。但上述权属瑕疵仍使公司面临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9、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由于社保公积金异地取用不方便,对当期实际取得的收入更为重视等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积金,发行人存在应缴未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况,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存在被要求补缴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实际控制人郑维新先生、控股股东山东春雪承诺: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事实情况导致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相关方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索赔,本人/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发行人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费用等,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且本人/本公司对以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税收政策风险

  春雪养殖的生产模式为“公司+基地”委托养殖模式,销售商品代肉鸡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春雪养殖家禽饲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的相关规定,春雪食品生鲜品鸡肉的生产属于肉类初加工范畴,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1,341.90万元、1,976.99万元和1,797.70万元,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65%、20.27%和12.11%。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不满足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件,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无法继续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4.90%、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94%,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负债总额为59,987.35万元、流动负债58,226.0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5,930.3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44.53%,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6、0.89和0.92,速动比率分别为0.42、0.45和0.48,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尽管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周转期较短,周转率较高,其良好的流动性有助于改善公司偿债能力,但公司如果出现因银行贷款不续贷、资金短缺等情况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融资风险

  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投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并加大雏鸡、原材料采购,资金占用量较大,公司对于外部融资有一定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主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虽然公司资信良好,在多家银行取得了授信,但如果各银行授信额度减少或者终止授信,且公司未能从其他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业务管理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白羽鸡鸡肉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包括委托养殖、饲料生产、屠宰、研发、加工、销售等环节,产业链较长,涉及领域较多。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委托养殖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业务管理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业务复杂程度的上升、委托养殖户规模的不断增长,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动力短缺及成本上涨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人员共2,499人,占公司人员总数的75.11%,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我国经济的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但劳动力人口扩张有放缓的趋势,若公司未能通过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等措施减少用工需求,且不能招聘足够的生产人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有所上涨,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增加产品附加值等方式抵消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及必要性的分析研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项目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导致销售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也将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未来预计将增加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可能面临资产管理、折旧和摊销金额增加、产能消化管理等方面的挑战。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费用增长,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本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郑维新先生通过山东春雪控制公司36.0300%股份,通过华元投资控制公司5.1620%股份,单独持有公司9.7493%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0.941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另外,郑维新先生为同丰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7.07%合伙份额,同丰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1.83%股权。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但是,郑维新先生未来仍可能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通过选举董事、行使投票权等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形成有利于大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九)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商品代肉鸡来源地主要位于山东省胶东地区,地域相对集中,如果未来该区域发生水灾、雪灾、风灾、地震等各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可能造成养殖场建筑设施损坏、鸡只死亡等情况,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业绩下滑风险

  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9,909.85万元、194,291.06万元及186,297.20万元,2019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34,381.21万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993.86万元。

  2018-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932.70万元、9,432.32万元及10,266.20万元,2019年及2020年增长率分别为36.06%、8.84%,增长率有所降低。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2021年1-6月审阅报告,虽然公司2021年1-6月的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生鲜品市场低迷影响以及汇率波动影响,公司2021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2.17万元,同比下降26.52%。

  基于目前的经营状态和所处的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1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6,300-6,7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37%至20.63%。

  受雏鸡、玉米、豆粕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鸡肉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仍存在一定的业绩下滑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重大业务经营合同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交易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达到1,500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在履行的重要年度或长期框架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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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同1是上海鲜易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春雪食品签订;合同2是上海鲜易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元食品签订。报告期内,由于部分客户通过下订单的模式进行采购,虽各期的销售总额较高,但单个订单未达到上述披露标准,故未出现在重大合同列表中。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框架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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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同1是天津顶巧餐饮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春雪食品签订;合同2是天津顶巧餐饮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太元食品签订。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通过订单方式向部分供应商进行采购,虽各期的采购总额较高,但单个订单未达到上述披露标准,故未出现在重大合同列表中。

  3、授信及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重大借款合同及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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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①郑维新、姜波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青农商烟台分行)高保字(2020)年第033号;②春雪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青农商烟台分行)高保字(2020)年第038号。

  注2:春雪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535XY202001584504。

  注3:①山东春雪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C200904GR4026293;②太元食品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C200904GR4026294;③郑维新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C200904GR4026295。

  注4:①抵押担保:春雪食品以鲁(2020)莱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720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004号;春雪食品以鲁(2020)莱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719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003号;春雪食品以鲁(2020)莱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715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001号;春雪食品以鲁(2020)莱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717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002号。②春雪养殖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6年18号。③抵押担保:春雪养殖以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00089223号、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00089224号房屋所有权及莱国用(2015)第206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6年19号。④山东春雪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6年15号。⑤太元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6年17号。⑥抵押担保:太元食品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6年16号。⑦抵押担保:春雪食品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7年7号。

  注5:①山东春雪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ZB1461202000000052;②郑维新、姜波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ZB1461202000000053;③太元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ZB1461202000000051。

  注6:①山东春雪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烟借高保字2020-693-1号;②太元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烟借高保字2020-693-2号;③郑维新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烟借个高保字2020-693-1号;④姜波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烟借个高保字2020-693-2号。

  注7:①山东春雪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5202102230001(额保001)号;②太元食品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5202102230001(额保002)号;③郑维新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5202102230001(额保004)号;④姜波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5202102230001(额保005)号;⑤春雪养殖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5202102230001(额保003)号。

  注8:①山东春雪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烟借保字第460002190011号;②太元食品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烟借保字第460002190021号;③郑维新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烟借保字第460002190031号;④姜波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烟借保字第460002190041号。

  注9:①抵押担保:太元食品以鲁(2017)莱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381号、0010382号、0010383号、0010384号、0010385号、0010386号、0010387号、0010388号、0010389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0160600212-2021年莱阳(抵)字0014号;②郑维新、姜波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莱阳(保)字0227号。

  4、房屋租赁合同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之“4、房屋租赁情况”。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1、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与仲裁事项。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维新

  住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

  联系电话:0535-7776798

  传真号码:0535-7322588

  联系人:李颜林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号码:021-62151789

  保荐代表人:马如华、文光侠

  项目协办人:张永光

  项目经办人:宋钊、邓欣鑫、陈钊、魏阳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号码:021-52433323

  经办律师:陈枫、刘中贵、鞠宏钰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号码: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善武、徐从礼

  (五)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赵向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

  联系电话:010-51667811

  传真号码:010-82253743

  经办资产评估师:张阳森、张志山

  (六)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号码: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泓洲、刘铸鹏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号码: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1498号

  电话:021-68419171

  传真:021-68419668

  (九)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128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2021年9月1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9月23日

  发行申购日期:2021年9月24日

  发行缴款日期:2021年9月28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也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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