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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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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5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亿园林”)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子公司锦亿园林、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及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新华联”)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

  被告一: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四: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锦亿园林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锦亿园林发放2.70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由于锦亿园林发生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利息等情形,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依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锦亿园林立即偿还全部未付贷款本金、利息,要求公司、湖南华建、银川新华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40,75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判令被告二、三、四对被告一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58,249.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公司会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诉讼状》。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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