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8家证券公司签署的协议,自2021年9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稀土ETF易方达,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715,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159715)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swhysc.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中心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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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10日起暂停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I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含)。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9月10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稀土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715。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21年9月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8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1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1年9月9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08%,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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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9月1日、9月8日、9月9日发布《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3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4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自2021年8月18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自2021年9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期间律师费和审计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对于基金的应收利息(如有)以及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等,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获配中国化学(601117)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9月8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