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调整估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746号文核准,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532),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同时提高基金净值估值精度(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并据此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根据申购时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申购C类及E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E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E类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关于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调整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00元。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00元,则2,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2,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2,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附件:《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