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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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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控制持有公司股份1,096,4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其中,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间接控制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716,021股(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9月8日,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及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86%减少至49.74%;

  ●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告知函》,其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通知,方大钢铁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方钢EB)在2021年9月7日发生换股2,617,801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综上,截至2021年9月8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0.86%减少至49.74%,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2、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9月8日,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年10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

  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19方钢EB”的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

  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换股数量2,617,801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海鸥”,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本次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出席会议董事14人,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7、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设置:南昌海鸥设执行董事1人,监事1人,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南昌海鸥的设立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做出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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