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潘先文先生与周廷娥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174,809,0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4650%),31,223,8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277%)。两人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2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含)。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其中,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9)。
期间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潘呈恭先生质押给浙商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26、2021-33、2021-37)。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潘先文与周廷娥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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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减持与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1)潘先文先生主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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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先文先生质押给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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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先文先生质押给中航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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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减持均价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潘呈恭先生质押给浙商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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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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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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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未主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被动减持的情况系当事人质押给证券公司的部分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于质押特别交易单元由券商自主强制平仓导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潘先文、周廷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