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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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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535441177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玖佰贰拾陆万捌仟壹佰捌拾肆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郝俊文

  营业期限:2003年8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33年5月5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焙阳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文化体育用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工矿产品、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限制经营的除外),预焙阳极生产和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涉及行政审批的,待审批后,方可经营)。限分公司经营项目:预焙阳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250.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索通云铝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3.法定代表人:刘瑞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的,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分期履行的,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29,8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1.95%,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93,94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9,8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0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93,94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24%。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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