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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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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近日收到韩国专利法院对于《撤销裁定诉讼申请》案件下达的2份判决书【2020?6613】、【2020?6866】。现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案一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 受理机构:韩国专利法院

  2、 案号:2020?6613权利范围确认(特)

  3、 诉讼双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向韩国专利审判院请求权利范围确认审判,请求判定盾安环境的产品不在三花智控韩国专利101478777的保护范围之内。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结果为驳回盾安环境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结果并于2020年向韩国专利法院提交了《撤销裁定诉讼申请》。

  (三)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韩国专利法院对于《撤销裁定诉讼申请》案件下达的判决书,韩国专利法院维持了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对于该判决,公司正在准备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另外,公司已经针对三花智控的专利向韩国专利局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该案件正在进行中。

  二、 诉讼案二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 受理机构:韩国专利法院

  2、 案号:2020?6866权利范围确认(特)

  3、 诉讼双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向韩国专利审判院请求权利范围确认审判,请求判定盾安环境的产品不在三花智控韩国专利101455952的保护范围之内。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结果为支持盾安环境的诉讼请求。三花智控不服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结果并于2020年向韩国专利法院提交了《撤销裁定诉讼申请》。

  (三)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韩国专利法院对于《撤销裁定诉讼申请》案件下达的判决书,韩国专利法院撤销了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定,同时判决盾安环境产品落入三花智控专利保护范围。对于该判决,公司正在准备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另外,公司已经针对三花智控的专利向韩国专利局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该案件正在进行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处于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本案判决暂未生效,公司已准备提起上诉。公司将积极与律师团队共同研究诉讼方案,保护公司权益。2020年以上专利所涉及的产品在韩国地区的营业收入占盾安环境总营收的0.0023%。本案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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