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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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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可转债“中闽定02”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71.99%减少至66.84%,合计被动稀释5.15%。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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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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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63号)核准,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689,837,758 股股票及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5,600,000张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56,000万元,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张。购买资产发行的定向可转债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转债代码“110805”,转债简称“中闽定0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定向可转债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转债代码“110806”,转债简称“中闽定02”。

  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中闽定01”尚未解除限售,未满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条件,自2021年3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39元/股,转股期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号》,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中闽定02”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自2021年7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62元/股,转股期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1日。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中闽定02”累计已转股金额471,500,000元,累计转股数量130,248,592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1,689,302,988股增至1,819,551,580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216,136,485股,持股比例由71.99%降至66.84%,被动稀释5.15%。具体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函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书面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报道涉及公司所属行业的有关信息,源于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但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尚未启动,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对行业和公司的影响尚不确定。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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