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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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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及“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经济效益更为确定的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21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21年9月23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文灿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新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总投资金额19,28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6,288.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9,553.00万元及其利息净额36.48万元,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6,698.52万元,及公司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共计19,288.00万元,投入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该项目系对压铸成型后的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进行精密机械加工,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年,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35,335.03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1年)为5.20年。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原项目“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全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53.00万元及利息净额36.48万元,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98.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对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待募集资金转移完毕,原项目“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循内控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资金业务的岗位制约和监督。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原项目“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于2018年11月批准立项,实施主体为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拟投入总金额为10,854.50万元,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原项目拟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该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2,032.00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1,789.5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6.75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6.00%(税后)。

  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9,553.00万元。

  2、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于2018年11月批准立项,实施主体为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拟投入总金额为61,135.60万元,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原项目拟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该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73,460.00万元,年均净利润11,536.3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6.40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9.00%(税后)。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5,939.14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4,802.86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之一“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实施目的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模具开发及制造能力,以期提高精密模具的研发能力。近年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为控制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谨慎投资,公司暂时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建设。

  原项目之一“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目的系提高公司压铸产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多次优化,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客户需求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总投资额进行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以满足新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

  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的制定主要系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进一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合理分配公司产能结构,配合当前需求日益增长的大型一体化结构件订单的释放。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电池盒及底盘零件的研发和制造。2021年,公司获得多个客户的电池盒箱体定点,在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领域,公司获得某客户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后地板产品的项目定点,为其提供大型一体化压铸车身结构件产品。

  基于当前市场形势、未来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通过新项目实施可以匹配大型压铸机的压铸件精密机械加工需求,提升公司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业务能力,更好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直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经审慎分析和充分论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及“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1年

  项目总投资:19,288.0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拟使用募集资金16,288.00万元及自有资金3,000.00万元投入。

  项目建设内容:

  单位:万元

  ■

  (二)预计经济收益

  该项目系对压铸成型后的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进行精密机械加工,该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压铸工序相关的压铸机设备投资,计划建设周期为12个月。经整体工序测算(包括该项目对应的压铸机设备投资和固定资产折旧),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35,335.03万元,年均净利润3,900.14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12个月)为5.20年,财务内部收益率29.30%(税后)。

  (三)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21.5万辆,同比增长134.9%,新能源汽车渗透率2021年上半年达到9.4%,其中6月的渗透率已超过12%,新能源汽车是行业长期发展方向,将逐步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度。新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将持续提升公司在一体化结构件业务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更具紧迫性。

  新项目的实施,满足公司新增大型结构件产能的机械加工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持续、快速增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多年以来持续研发并提升高真空压铸技术、应用于高真空压铸的模具技术、特殊材料开发或制备技术及相关生产工艺技术,为车身结构件轻量化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并且公司所开发和量产的车身结构件系列是比较完整和全方位的,涉及的产品有车门框架、前后梁及侧梁、前后减震塔、扭力盒、扭力盒支架、A柱、D柱等等,先后为奔驰、特斯拉、蔚来、小鹏、广汽AION等批量供应铝合金车身结构件,在铝合金压铸的车身结构件轻量化方面形成先发优势。公司新能源汽车客户2020年贡献收入29,824.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73%,同比增长38.97%。车身结构件产品2020年贡献收入35,233.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2.12%,同比增长29.78%。

  公司目前已经获得大型一体化结构件的定点,在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领域位于行业前列,引领行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公司拥有的大型铸件研发制造的先发优势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发展,其对轻量化的需求快速提升。铝合金材料吸能性优于钢材,能够实现较为复杂的结构,并且较好地满足了车身结构件的力学性能要求,是汽车轻量化技术发展中的首选材料。改用铝合金薄壁大型压铸结构件来替代之前钢制的众多的车身结构件,一方面可以取得显著的减重效果,另一方面可发挥铝合金良好的成型性能,将多个零件的复杂结构变为只使用一个零件,提升汽车零件的集成度。这样做不仅实现了轻量化(降低燃油车油耗和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而且减少成型和连接环节,缩短生产周期,达到成型尺寸近净化,减少机加工序,节约成本,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2021年,公司获得多个客户的电池盒箱体定点,在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领域,公司获得某客户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后地板产品的项目定点,为其提供大型一体化压铸车身结构件产品。新能源汽车以及一体化压铸件是行业长期发展方向,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而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已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该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随时跟踪市场信息和行业动态,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提前分析预测各下游行业周期和产品趋势,及时调整决策思路,以避免或降低行业周期波动对公司业绩增长所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生产管理、材料制备、新工艺、采用新设备等方式降低成本,在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和优质服务的同时确保盈利空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新项目已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该项目备案。本项目尚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提升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资金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文灿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已完成项目备案,尚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3日

  至2021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刘世博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文灿转债”2021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文灿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10:00-11:00在公司召开文灿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10:00-11:00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邮件或邮寄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通讯会议拨入方式在投资人发送参会材料时反馈)

  (四)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二),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7: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17:00前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上文所述登记时间内通过邮件或邮寄等方式送至公司证券部。逾期送达或未如期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本次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截止时间内,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如债券持有人采取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相关文件原件通过邮寄递交至公司证券部留档。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文灿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241

  联系人:黄凌辉

  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六、其他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文灿转债”2021年第一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2021年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文灿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附件三: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文灿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吿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发来的《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吿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张飞,黄瑜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瑜雯离职,为了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仰君接替黄瑜雯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会计师为张飞、仰君。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签字会计师仰君,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等。

  2.仰君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仰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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