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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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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1-062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8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与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慧芳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发了、法规、规章以及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在征询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一天在公司内部官网和公示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8、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1-063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八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龙舜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用友云企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设立浙江舜云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修改、签署及执行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9月3日,浙江舜云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了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JUWPD4J

  2、名称:浙江舜云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东路1100号科技城16幢

  5、法定代表人:陈建成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币种: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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