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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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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7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7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出现序号变动为自动顺延。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7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出现序号变动为自动顺延。

  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1-07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1.78%股份的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8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议案3-5已分别于2021年9月4日、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7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08)。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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