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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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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颖泰生物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拟出资80,003.50万元,以5.30元/股受让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1%的股份。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9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在协议中约定:以颖泰生物作为合作平台,在农化、转基因领域的产品布局、产业链拓展、市场及渠道协同等方面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各方的业务共同发展。华邦健康将择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转让其合法持有的颖泰生物股权,或同意本公司参与颖泰生物增资扩股等合法合规方式,支持本公司成为颖泰生物重要股东。

  2021年9月3日,公司与华邦健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出资80,003.50万元,以每股5.30元受让其持有的颖泰生物150,950,000股股份,占颖泰生物总股本的12.31%。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颖泰生物12.31%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21年9月3日下午15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9名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受让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受让股份事项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已对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002004)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成立日期:1992年0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公司,代码:833819)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01日

  法定代表人:王榕

  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颖泰生物2020年度报告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其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1年6月7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1)第115号],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经评估人员综合评定,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综合评定后估算,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670,535.67万元。

  交易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及颖泰生物2021年6月11日实施的分红方案,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5.30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0,003.5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持有标的公司803,063,154股股份,甲方通过全资子公司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5,242,500股股份,甲方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818,305,654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6.76%,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现甲方转让其所持有标的公司150,95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12.31%,乙方拟以自有资金受让标的股份。

  1、评估基准日:双方一致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交割日:系指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的相关资料交件后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3、过渡期:系指“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4、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有标的公司150,95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12.31%。

  5、转让价格及依据

  (1)本次交易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1)第115号],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670,535.67万元。

  (2)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及标的公司2021年6月11日实施的分红方案确定,双方据此确认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5.30元/股,标的股份总转让款为人民币80,003.5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零叁万伍仟元整)。

  6、付款进度及方式

  (1)付款进度

  第一期付款:《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新安股份应向华邦健康支付标的股份总转让款的30%,即新安股份应向华邦健康实际支付人民币240,010,500元;

  第二期付款:在标的股份转让事项通过股转公司审核并取得同意股份转让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新安股份应向华邦健康支付标的股份总转让款的30%,即人民币240,010,500元;

  第三期付款:标的股份在中证登完成过户手续并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总转让款的40%。即人民币320,014,00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上述本次交易全部价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双方均认可银行转账相关单据作为乙方支付款项的充分证据。如付款时间为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7、标的股份交割及过渡期损益

  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乙方享有/承担与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由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8、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9、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受让颖泰生物股份,有助于公司落实与颖泰生物的战略合作,促进双方在技术研发、生产基地、市场渠道、产业链管理等方面的协同,进一步优化产品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为行业提供植保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扩大公司农化业务规模,增强农化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新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3、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1)第115号];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0047号]。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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