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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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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议案编码如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2021年9月6日下午14: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6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联 系 人:王亚丽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2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 ___ _ __ 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件三: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9月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26727575)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资产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光大银行资产管理产品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阳光金日添利臻享 B001 号”理财产品

  2、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风险评级:较低

  4、交易日期:2021年9月1日

  5、投资周期:136天

  6、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14日

  7、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8、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集资金

  9、产品预期收益率:3.60%(年化)

  10、收益分配

  (1)产品利润的构成

  理财产品利润指产品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指产品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2)产品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产品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收益分配原则

  在满足收益分配基准日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大于1元的条件下,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分配基准日、当次分配比例和金额,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产品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1;管理人将于产品收益分配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11、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68万元收益。

  12、公司本次购买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出资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70%。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根据《光大理财“阳光今日添利臻享B001 号”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本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国家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交易、投资、兑付等工作流程的正常进行,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2.信用风险:投资者面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信用违约情形,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产品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发生变化。受以上情况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重要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价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在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产品管理人可以根据本理财产品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的暂停赎回日(若有,以信息披露为准)无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上述情况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管理风险:在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投资管理各方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对本理财产品的运作和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如本理财产品管理人由于内部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及事务处理不当或失误等,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7.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面临产品不成立再投资的风险。

  8.兑付延期风险: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产品管理人未能及时完成资产变现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及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或不能按时支付清算分配金额,则投资者可能面临产品兑付延期、调整等风险,甚至由此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9.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产品管理人可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同时,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产品管理人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应得理财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此外,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产品提前终止后再投资的风险。

  10.信息传递风险: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披露途径向投资者公示本理财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者应及时查询了解。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产品管理人。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产品管理人联系方式变更或产品管理人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销售风险:本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包括光大理财直销渠道及代销服务机构渠道。若投资者通过光大理财直销渠道认/申购本产品,投资者认/申购理财产品的资金需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向光大理财指定资金募集账户汇款/转账,由光大理财从该账户扣收。如因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或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汇款/转账,导致的交易失败可能带来的任何损失及预期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若投资者通过代销服务机构渠道认/申购本理财产品,投资者认/申购理财产品的资金由代销服务机构从投资者资金账户扣收;份额赎回时,赎回资金按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划付至代销服务机构清算账户后,由代销服务机构向投资者划付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如因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或代销服务机构未及时足额划付资金,或代销服务机构清算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或代销服务机构清算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原因而导致交易失败,对于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交易失败可能带来的任何损失及预期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或向代销服务机构依法主张。

  12.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风险:本理财产品由光大理财发行并作为管理人,独立履行产品管理职责,光大理财委托销售服务机构销售理财产品的,可能涉及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理财产品的销售服务机构,负责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光大理财是光大银行控股的子公司,二者互为关联方,可能出现关联交易行为。尽管光大理财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关联方进行准确识别,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批、备案并进行充分披露,不会以本理财产品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等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尽力降低关联交易风险,但仍存在无法完全排除关联交易的可能而导致影响投资者收益的风险。

  13.其它风险:自然灾害、疫情、严重传染病、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非产品管理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发生,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率的降低或损失,以及本金或收益延迟支付。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和延迟支付,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程度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光大理财“阳光金日添利臻享B001号”产品说明书;

  2、光大银行华强支行业务申请书、协议书;

  3、光大银行华强支行买入理财存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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