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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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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6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以邮件及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由8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为1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吴泽林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吴泽林先生个人简历

  吴泽林,男,1966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山大学EMBA,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一)近五年工作经历

  现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2019年6月至2021年9月,兼任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共韶关冶炼厂委员会书记。

  (二)其他信息

  吴泽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7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3%)提交的《关于增加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为推荐吴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广晟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03%,具备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上述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提案的具体内容,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吴泽林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9)。

  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7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吴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二)说明

  1.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21年8月2日、8月25日、9月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8月27日、9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代表议案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2844724

  传真:0758-2865223

  联系人:刘艳春,张志辉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第八次及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晟集团《关于增加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1年9月13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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