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监事梁遇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03%,所持股票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监事梁遇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000股,占总股本的0.0007%,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号)。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梁遇春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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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持股比例为持股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1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553,835,87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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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因公司业绩未达标,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梁遇春5,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遇春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前述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限已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个人自身原因。
(四)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