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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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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86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会议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7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即住所,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指定的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公司”)土地收储事项及同步处置天然公司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稿),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农投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告日,即2021年6月21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3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238,881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全部由农投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行为,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99,999,993.4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等)。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交所上市。

  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编制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重新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重新与农投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批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前,农投集团持有公司23.7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农投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莫菲城先生、李宝会先生、苏兼香先生、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8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的方式:通讯方式。

  3、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7号。(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公司”)土地收储事项及同步处置天然公司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稿),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农投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6月21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3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238,881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全部由农投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行为,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99,999,993.4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承诺。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效应,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重新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重新与农投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前,农投集团持有公司23.7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农投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8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2、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7号

  3、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4、公司办公地址与公司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三、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8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公司”)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792%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及《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府发〔2008〕77号)等有关规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盟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天然公司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西段共6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天然公司拟与东盟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就天然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以下简称“收购合同”)。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7,397.03万元。

  同时,按照本次土地收储的补偿方式,东盟经开区仅补偿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天然公司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存货需自行处置。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天然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东盟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5年6月14日成立。根据南宁市编委《关于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土地储备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南编[2013]98号),2013年5月东盟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调整为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梁克涛

  开办资金: 2200万元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1 0077 9135004D

  单位的业务范围:编制并具体组织实施开发区土地储备规划、计划;负责储备土地前期工作、供地开发和管理;筹措、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负责土地收购储备综合统计;完成本开发区管委会和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邮政编码:530105

  东盟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1、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天然公司被收储的6宗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西段,宗地号为18011014号、18011066号、18011073号、18011074号、18011075号、18011076号。土地总面积为122,845平方米;房产(含车间)面积3.9万平方米。

  2、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基本情况

  设备等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车间的设备、原管理部门的电脑和空调等设备、设备基础和管道等建筑物。处置基准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资产原值14,371.66万元,净额1,168.64万元。

  存货为库存物资,由于设备处置后,备品的功能将不再存续,拟处置库存物资原值363.93万元,净额73.48万元。

  (二)标的资产权属

  被收储的土地界址准确、权属明晰,与周边单位或个人无任何土地权属纠纷;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拟处置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权属明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1、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1)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             单位:万元

  ■

  (2)标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

  (3)标的库存物资                               单位:万元

  ■

  2、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广西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桂国泰房[2021]N0106C号)评估报告。经过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调查和资料收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估价目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估价原则,在合理假设及认真分析影响估价对象价值诸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委托书,本次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土地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对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测算和判断,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价值(合计)为67,056,690元。

  (四)标的资产历史沿革

  天然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是公司控股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天然公司成立以来经营情况一直不好,连年亏损。2012年天然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整体对外租赁;2018年3月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2018年11月,天然公司转型仓储,天然公司将原有部分仓库对外出租,生产设备和生产用房均处于停产闲置状态。天然公司成立之后股权未发生变化,截止公告日,股权结构如下:

  ■

  四、土地收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

  (一)本合同标的物

  被收储的6宗国有土地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西段,宗地号为18011014号、18011066号、18011073号、18011074号、18011075号、18011076号6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收购补偿款

  根据《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并在评估价基础上进一步协商,现双方确定收购上述6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收购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柒仟叁佰玖拾柒万零叁佰元整(¥73,970,300.00元)。上述土地收购补偿款包含6宗土地、土地上房产及其他建构筑物、以及宗地范围外属于乙方或乙方拥有处置权的建构筑物(具体建构筑物明细详见宗地建构筑物明细表)等的补偿款。

  (三)土地收购补偿款支付

  甲方分两期支付上述收购补偿款,第一笔于2021年9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仟柒佰柒拾叁万元整(¥37,730,000.00元);第二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补偿款,即叁仟陆佰贰拾肆万零贰佰元整(¥36,240,200.00元)。

  收购补偿款由甲方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应于收到补偿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土地交付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完上述全部土地收购补偿款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付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并办理交接手续。

  (1)交付土地四至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附的宗地平面图(图件地号为18011014号、18011066号、18011073号、18011074号、18011075号、18011076号)为准。

  (2)交付的建构筑物数量及面积,以宗地建构筑物明细表列明的建构筑物清单为准。

  (3)乙方确保交付地块及建构筑物权属清楚无争议、无查封、无担保、无权利负担、无限制。如有争议或者查封的或担保的或权利负担的或限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如因土地或建筑物被查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悉数退还已收的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按现状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5)乙方须自行拆除收购宗地范围内属于乙方所有的设备及设施。交付土地时尚未拆除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并由甲方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或者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时,乙方须办理好水电设施的报停手续,承担和结清相关费用,并撤离全部人员,搬走建筑内属于乙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及物品,逾期不搬走的视为乙方放弃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置 ,由此产生的费用或者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7)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移交前,目标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灭失、损毁等风险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做好土地及建构筑物的管护,确保土地不被侵占,建构筑物不被破坏。若在交付前,目标宗地和/或地上建构物有所损毁或者灭失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在本合同收购价款的基础上减少该灭失或者损毁的建筑物的价款。

  (五)土地他项权利的解除和权属变更登记

  (一)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且生效前解除收购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抵押等他项权利。

  (二)乙方在甲方支付完第一笔收购补偿款之日起7日内,将被收购宗地的土地及房产权属材料原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第二期支付款的支付时间。乙方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收购补偿款后,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共同办理收购地块权属变更登记。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资产处置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减轻公司未来经营负担,稳定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三)本次土地收储及设备等资产处置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约4000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房地产估价报告(桂国泰房[2021]N0106C号)。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9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预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数和认购金额,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9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7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1月完成。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3、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76,238,881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假设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下降90%、与2020年度持平、较2020年度增长10%三种情形(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上市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免责说明: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在完成本次发行后,较发行前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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