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施加来及其配偶黄梅萍出具的《关于交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监事施加来配偶黄梅萍于2021 年5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黄梅萍个人账户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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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监事施加来及其配偶黄梅萍积极配合、主动说明,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黄梅萍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交易数量10,000*(卖出价4.03-买入价4.91)=-8,800元。本次短线交易亏损8,800元。
2、监事施加来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表示自责,黄梅萍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施加来及黄梅萍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施加来声明其并不知晓黄梅萍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黄梅萍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系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监事施加来及其配偶黄梅萍出具的《关于交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中标通知书,潮王路-新风路连通工程一期工程(铁路以东尧典桥路-机场路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由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113,716.96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3、项目工程工期:1,278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用隧道型式下穿,双向4车道,其中西向东隧道长约1.1公里,东向西隧道长约0.7公里。
5、2020年度至今,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价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10.05%,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