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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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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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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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拓展混凝土外加剂主业的同时,也积极尝试新的产业方向。公司计划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投资5.443亿元用于年产28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年产15万吨减水剂聚醚生产线、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3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和年产3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此项目的投资,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丰满公司现有混凝土外加剂产业链条,从而实现公司外加剂产业链向上游的延展,保障公司目前及未来产能扩增过程中的聚醚大单体等原材料的自给供应,同时也将增厚产业链延伸自产原材料的利润。同时,产业链的延伸也有利于公司产品研发方向的前移,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研发的宽度与深度。另一方面,公司可利用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以及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丰富的石化资源,进入精细化工领域,为公司进军精细化工领域打好基础。再者,此项目投资将促使公司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目标的同时,培育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精细化工项目,进一步推进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布局。最后,公司进入精细化工版块,鉴于精细化工行业的销售收款方式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不同,随着项目投产,未来将会对公司资产周转效率产生积极影响,也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目前的现金流。
公司拟在安徽省天长市化工集中区投资3.5亿元,投资建设混凝土外加剂及其他精细化工等项目,从而在为公司开拓华东市场混凝土外加剂主业提供生产基地的同时,为未来精细化工华东区域市场的开拓提供基地与产能保障。
公司拟在陕西省渭南市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投资2.2亿元,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及6万吨绿色环保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公司西北区域混凝土外加剂市场的开拓提供基地与产能保障。
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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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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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1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高育慧先生和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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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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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1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