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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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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和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公司A股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H股二〇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有关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后续支出计量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应当在分红派息时,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且自2020年12月28日至今,部分激励对象由于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获授的股票期权已经失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1)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94元/股调整至5.74元/股;

  (2)注销2名激励对象及其持有的股票期权581,000份。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朱迈进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翁羿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四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四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30,659,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87.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3,993,881.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06,105.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0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23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96,000,466.45元,其中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人民币560,075,56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419,448.36(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2,413,809.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20年3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海南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9艘在建油轮以造船合同买方主体变更方式转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6000010000130278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储。上表中的账户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余额22,407,000.0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76,006,105.81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400,000,000.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远海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作为买方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于2019年12月27日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变更和补充协议,约定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在建超大型油轮 T300K-91上实施双燃料动力技术,其中公司需追加投资600万美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9,600.05万元,其中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人民币56,007.56万元。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2020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455,910,804.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4,162,306.4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748,497.96元,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A130368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2020年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支付发行费用使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455,910,804.4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其中: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2.57%,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2,000万元支付造船进度款。

  注1:4艘VLCC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及预计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9月、2020年11月、2021年2月及2021年12月;

  注2:3艘苏伊士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8月、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

  注3: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19年12月、2020年4月及2020年7月;

  注4:2艘阿芙拉型成品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

  注5:2艘巴拿马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4月及2020年7月;

  注6:2艘巴拿马型油轮(7.2万吨级)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及2018年3月。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船舶船龄情况,公司船队将进入坞修高峰阶段,基于公司对船舶修理精细化管理要求,为使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受益期更加匹配,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船舶定期坞修费用分摊期限进行调整。

  二、公司船舶坞修分摊期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船舶为了满足法定及入级检验要求和保持船舶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修理所发生的坞修费用在不超过12个月内摊销。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自有船舶为了满足法定及入级检验要求和保持船舶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修理所发生的坞修费用在受益期内-即两次坞修间隔期内(标准为30个月)摊销,如实际坞修间隔期少于30个月的,则将未摊销完毕的坞修费用在船舶下一次进坞当月全部摊销完毕;自有船舶的其他坞修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非正常发生的坞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船舶坞修分摊期限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4-12月份船舶修理计划,结合船舶修理市场价格,预测船舶坞修分摊期限变更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约9,60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年第次会议于2021年8月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后续支出计量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批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船舶为满足公约和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坞修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上述会计估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远海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远海能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一)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 = P0-V(其中:P0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二)2021 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以2021年7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向A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股,2021年7月16日为A股除权除息日。

  (三) 根据上述规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0-V =5.94元/股-0.20元/股=5.74元/股。

  注: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5.94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20元/股);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5.74元/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

  因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共有2名激励对象共计注销期权581,000份。本次调整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剩余情况如下:

  ■

  注:上述注销人数2人中,皆为注销所有三个行权期的期权。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及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于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导致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宜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中远海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注销人员名单

  ■

  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远海能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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