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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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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尚存不确定性,为了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钢股份,证券代码:000959)自2021年8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1年9月1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21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贸公司”)49%股权。

  ■

  (二)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

  ■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1.交易方案

  首钢集团拟向首钢股份转让其持有的钢贸公司49%股权,首钢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该等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且首钢股份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步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交易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将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钢贸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确定依据。

  3.最大努力

  交易各方将尽最大努力,按照意向书所述的交易方案及就本次交易制定的时间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收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出具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勤勉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股权收购意向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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