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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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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1-127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年4月13日,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资料,深圳中院已接受材料,立案案号为(2021)粤03破申250号。

  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投资人签署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为推进公司重整相关工作,争取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了《破产重整之投资协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4月25日,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等法律文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2、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腾邦国际”变更为“*ST腾邦”,自2021年5月27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092)。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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