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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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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对《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二次修订。2021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0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8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9号)、《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2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申请了延期回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3月9日、3月30日、4月19日、6月11日、7月30日、8月23日、8月27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625万元,合计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将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5日、3月30日及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5%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嘉悦新能源3.75%的少数股东股权;嘉悦新能源于2021年3月8日完成了股东及股权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嘉悦新能源73.75%的股权。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终止<投资合作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嘉悦新能源剩余26.25%的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2021年7月28日,嘉悦新能源完成了股东、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悦新能源已成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10日、6月29日、7月27日及7月28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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