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
首次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46.426万份
首次登记人数:170人
股票期权代码:037165
股票期权简称:和胜JLC1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3日
2、限制性股票
首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1.374万股
首次登记人数:170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9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9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617元/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747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首次授予数量
(1)股票期权部分
本次实际授予170名激励对象246.42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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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部分
本次实际授予170名激励对象121.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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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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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1年授予,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2年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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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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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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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
本激励计划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行权/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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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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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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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8、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9人调整为17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9人调整为170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代码:037165
2、股票期权简称:和胜JLC1
3、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3日
五、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78号):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21.374万,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47元,均为货币资金认购。截至2021年8月1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70人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5,181,463.90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213,7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23,967,723.90
截至2021年8月1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84,744,77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84,744,770.00元。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184,744,770股计算,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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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十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3,531,030股增加至184,744,77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李建湘持有公司53,974,624股股份,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4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9.2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十二、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1年7月9日首次授予的246.426万份股票期权;2021年7月15日首次授予的121.3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2021年-2024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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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测算,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