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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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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48               公司简称:陕西建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78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义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被担保人陕西建工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合计3.70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义光先生、毛继东先生和莫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批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79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新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80)。

  监事会同意以决议形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被担保人陕西建工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合计3.70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批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82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12月8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3,308,18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9,677,896.5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71,281.0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9,306,615.5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增值税(进项税)2,222,276.86元,实收2,087,084,338.65元,已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36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90,128,204.88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累计)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等的净额457,349.29元;募集资金余额97,413,483.0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9,741.35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存放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专户,具体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本次募集资金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两笔法院司法扣划,合计1,219,871.54元。该两笔司法扣划系公司财务部人员进行月度对账时发现。主要为:(1)因庆阳巨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根据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甘1002执1390号执行裁定,公司账户在2021年6月2日因该案被划扣601,514.00元。(2)因西安凯瑞物资有限公司诉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根据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陕0102执4794号执行裁定,公司账户在2021年6月3日因该案被划扣618,357.54元。

  以上诉讼事项被划扣的整体涉案金额1,219,871.54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较小,属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纠纷,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使用非募集自有资金向募集资金账户全额补足了法院划扣的1,219,871.54万元,切实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未导致募投项目变更,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83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8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建工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70亿元,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陕西建工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担保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4家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合计3.70亿元,期限1年。根据业务需要,公司需为上述融资出具授信额度使用切分函,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金额3.70亿元,期限1年。

  公司拟对上述融资全额担保,超出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将由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指定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鉴于该4家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且公司拟为其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见附表。其股权结构分别如下所示: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关联担保遵循了市场公平、合理的原则,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指定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的前提条件,该安排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4家子公司出具授信额度使用切分函,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担保遵循了市场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7,987.75万元(不包含公司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但尚未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均为对子公司出具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

  

  注:附表中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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