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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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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公告2021-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为降低外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购买了远期结售汇等套期保值产品,因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为4,008.71万元,导致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3,542.63万元;上年同期,公司因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为79.62万元,导致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67.64万元。如去掉因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上升3.5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从事纸质印刷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结构设计、材料研发、大数据服务、第三方采购、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等一体化深度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纸质包装、植物纤维及其他可降解新材料制品、精密塑胶、标签、炫光膜、功能材料模切和文化创意印刷产品等。其中,纸质包装产品为精品盒、说明书和纸箱等,精密塑料产品为化妆品包装的泵及其他精密塑胶件,功能材料模切产品为缓冲垫片、减震泡棉、保护膜和防尘网布等,文化创意印刷产品为个性化定制印刷产品、汉纸印刷产品和广宣品等。公司服务的客户分布于消费电子、智能硬件、烟酒、大健康、化妆品、食品和奢侈品等多个行业。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率先在业内推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即“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一体化产品智造和供应解决方案、多区域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设计、研发、智造、仓储、物流及大数据营销等一体化服务,并通过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供应链管理、生产力促进、流程优化、精细化管理、全球化生产布局、推行铁三角和项目管理制等措施确保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既能够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又能够降低客户的整体采购成本,还能增强客户黏性。通过提供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公司与多个行业的国际、国内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公司独特的优质客户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纸质包装行业是包装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近40年的发展,随着我国包装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我国包装行业经历高速发展阶段,已建立起相当的生产规模,成为我国制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基本满足了国内消费和商品出口需求,也在保护商品、方便物流、促进销售、服务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我国包装行业发展水平较之欧美国家仍有一定差距,目前仍呈现出单个企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以及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特点。

  公司已拥有70多家分子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并于国内多个重点城市包括深圳、东莞、苏州、烟台、许昌、武汉、成都、合肥、廊坊等国内主要城市以及越南、印度、印尼、美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等地区设立了生产基地和服务中心,就近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连续三年荣登印刷包装行业权威杂志《印刷经理人》发布的“中国印刷企业100强”榜单榜首。

  近年来,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持续波动的新冠疫情和复杂多变的贸易局势,给行业内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更多难题,也推动了包装行业整合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在资源、资金、品牌、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人才供应等方面具备优势,将受益于行业整合进程,获得更多发展优势。

  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发展总体向好,各国经济发展状况与疫情控制及财政货币政策有着直接联系。国家统计局发文表示,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稳中有升,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最新《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维持在6%不变,上调发达经济体增长预期0.5个百分点至5.6%,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预期下调0.4个百分点至6.3%,其中,中国最新经济增长预期为8.1%。受基数影响,我国全年经济增速会呈现前高后低的状况。综合来看,下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恢复的态势,主要宏观指标会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量也将继续提升。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遵循核心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在原材料纸张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并积极开拓重点客户、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生产效率、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应对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变化,实现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5,169.52万元,同比增长40.42%;净利润33,592.41万元,同比增长2.57%。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夯实消费电子市场,拓展新兴细分市场

  年初以来,尽管国内疫情基本稳定,但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全球经济水平相比疫情前仍有较大差距。在此宏观环境下,公司直面外部威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夯实电子消费品市场,拓展新兴细分市场,实现营收稳定增长。其中,消费电子包装和白酒包装的增长尤为显著。公司出色的产品交付能力是实现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且已得到重要品牌客户的广泛认可。当前国内经济环境下,消费升级成为主流趋势,公司将紧握这一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和改造,不断强化工厂对大单品的交付稳定能力和小批量定制产品的快速响应能力,多方面满足市场和客户发展需求。

  (2)实现环保包装业务快速增长,推动植物纤维行业规范化发展

  上半年,公司的环保包装业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为加快环保包装生产基地布局,拓展服务范围,强化就近交付能力,公司在昆山、东莞、宜宾、海南、越南等地已建或筹建多个生产基地。在上游原材料布局方面,公司与上游供应商达成进一步合作,加强原材料控制能力,确保供应稳定性。与此同时,公司还与相关行业协会、知名高校和企业一同制定多项行业标准,共同推动植物纤维材料和制品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3)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整体信息化转型

  公司许昌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完成基础建设并开始投产,全面打通从原材料仓、印后车间、半成品仓、装配车间到成品仓库业务流,以业务为核心推动产业园整体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从而实现业务流、信息流、物流三流融合。当下制造业是转方式、调结构、创新制造的主战场,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的融合创新,和以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建设路线的智能工厂模式正在成为产业发展、变革的重要方向。智能工厂建设代表了企业高端制造水平,带动企业管理升级转型,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4)加快人力资源数字化步伐,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益

  信息化是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益的必经之路,也是公司始终坚持的经营战略支撑点之一。上半年,公司启动的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项目一期已正式上线,对员工已实现大面积覆盖,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化和信息化。未来,公司将通过打造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与运营平台,对中高层管理者实现数字化人才管理与决策,对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实现数字化人力运营,对员工实现数字化工作场所与智能化体验,以达到提升工作效率和人力效益,降低管理成本的目标。

  4、其他重大事项

  (1)收购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2021年1月14日,公司完成收购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奥嘉特”)51%股权,收购价格为1元,以下为湖北奥嘉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家红

  公司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田镇马口工业园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投资设立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公司投资设立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下为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6日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少平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兴科路万科云城设计公社A3区A308

  股权结构: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原纸、纸制品(不含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纸制品包装、销售。

  (3)投资设立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公司投资设立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裕同”),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云南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2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记民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生物科技孵化器3号标准厂房9楼101-1室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设计;标识标牌、不干胶、文化用品、纺织品、包装制造的设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喷绘业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组织艺术文化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投资设立山东裕同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设立山东裕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裕同”),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下为山东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设立山东裕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1日

  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王彬初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盛春社区银通路以北、潍安路以东银通街6899号场院内3号车间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投资设立乐山市裕祺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公司投资设立乐山市裕祺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裕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乐山裕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裕祺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8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吉良

  公司住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福华路1号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投资设立永修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投资设立永修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修裕同”),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永修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修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9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琴

  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湖东区建昌大道赣江中心城22栋2318室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收购深圳市方氏华泰印刷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裕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609.16万元(按对赌协议分期支付收购款)价格收购深圳市方氏华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氏华泰”)100%股权,注册资金:1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方氏华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方氏华泰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12日

  注册资金:1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华声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下南第三工业区第8栋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裕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刷材料及相关辅料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制品、纸制品的加工;彩盒、说明书的生产与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五金、塑胶的生产与销售;普通货运。

  5、已披露重大事项索引: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华君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700万元。本次新增后,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年度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四、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同商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石乾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职工活动中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股东情况: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100%股权

  君同商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君同商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100%股权,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君合置业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君同商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深圳市灵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灵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鲤人力”)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日

  法定代表人:谭亚龙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甲岸南路与金科路交界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16楼1601室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测评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翻译服务,保洁服务,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接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客户人才档案管理、存储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程序编制;互联网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周边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电子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档案数字内容制作服务、数据处理。基础和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和制作网络广告,利用工作网站发布网络广告。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灵鲤人力80%股权,自然人彭越辉先生持有灵鲤人力20%股权。

  灵鲤人力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灵鲤人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灵鲤人力80%股权,自然人彭越辉先生持有灵鲤人力2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灵鲤人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深圳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精密”)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卓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厂房C三层、厂房G一层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电子产品研发、设计、集成以及销售;国内货物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电子产品生产。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裕同精密100%股权

  裕同精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裕同精密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裕同精密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裕同精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利”)

  成立日期:1998年8月3日

  法定代表人:龚绘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12号厂房一层-五层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声源系统研发;电声产品设计;高科技产品开发、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玩具公仔的销售;国内贸易;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各种扬声器、音箱及相关配套零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模具、电声产品配件的模切制品;耳机、麦克风、受话器、充电器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股东情况:安吉乾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宝利51%股权;龚新持有华宝利29.4%股权;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宝利19.6%股权。

  华宝利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华宝利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华宝利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租赁业务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其中与关联方的租赁业务价格主要来自租赁所在地附近房屋租赁均价;与关联方的采购业务价格主要参考同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来确定;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定价主要结合公司及市场同类业务综合测算后来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所需的采购、销售以及租赁业务,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租赁以及相关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综合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裕同科技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700万元。本次新增后,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新增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700万元。本次新增后,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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