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101232号)。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5)及《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10123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中新一道十号生物孵化器2号楼6楼,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收件邮箱:ir@chipscreen.com)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 17: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中新一道十号生物孵化器2号楼6楼603A)。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中新一道十号生物孵化器2号楼6楼603A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 -26952070
电子邮箱:ir@chipscreen.com
联 系 人:刘文鑫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微芯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2019年7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299号) 同意,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50,000,000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 (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6,314,055.42元,明细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 (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6月末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本公司2021年1-6月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60,000,000.00元,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3,566,753.89元。
公司2021年1-6月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1年1-6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83,334,212.51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8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01,913,444.86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6: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93,514,078.49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93,5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63,080,585.72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6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报告正文“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以下简称“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
●本项目已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在境外开展业务的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或由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168.8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10,590.00万元,其中利息671.17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微芯生物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承担;
3. 项目周期:项目研发周期为2年,预计2021年9月启动临床试验,2022年9月完成入组,2023年9月完成临床试验及相关数据统计、材料整理等工作,最终以实际研发情况为准。
4.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助于满足西奥罗尼(小细胞肺癌)的海外临床需要
小细胞肺癌(SCLC)约占总体肺癌患者的15-20%,相比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缺乏明确的肿瘤驱动基因及相应的靶向治疗药物,临床以放化疗为主,虽有短期疗效但是极易复发,患者的长期生存远差于非小细胞肺癌,亟需新机制的治疗药物。西奥罗尼在前期的临床试验中,针对多线治疗失败的患者,相比于历史对照数据,其单药治疗取得了十分积极的疗效结果,有可能为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更优的治疗选择。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快推进西奥罗尼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海外临床开发进程,为尽早实现产品商业化从而满足相应的临床需要奠定基础。
2、有助于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从事原创新分子实体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可承受的、临床亟需的、具有革命性疗效的创新机制药物,产品实行全球同步开发与商业化。公司的西达本胺开创了中国创新药对欧美进行专利授权的先河,其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R/R)成人T细胞白血病(ATL)适应症已获批在日本上市。西奥罗尼美国项目则是公司自主在海外进行同步开发,项目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3、有助于增强公司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新药研发是医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途径。医药行业属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迭代升级较快,药品生命周期有限。为保持良好的业绩,医药企业需要不断储备研发管线产品,增强研发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司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优化研发格局和层次、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更新技术、不断提升研发水平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西奥罗尼具备独特的抗肿瘤作用机制和积极的前期临床试验结果
西奥罗尼是公司自主设计和研发的具有全球专利保护的新化学结构体,属于多靶点多通路选择性激酶抑制剂,通过选择性抑制Aurora B、CSF1R和VEGFR/PDGFR/c-Kit等多个激酶靶点,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增强抗肿瘤免疫以及抑制肿瘤血管生成,实现多通路机制的抗肿瘤协同药效,从而发挥综合抗肿瘤作用,具有相对同类机制药物更优异的动物药效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其通过抑制小细胞肺癌潜在异常活跃的 Aurora B 通路相关分子机制,存在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疗效的作用基础,这也是西奥罗尼区别于其他抗血管生成治疗药物的重要标志。西奥罗尼在前期的临床试验中,针对多线治疗失败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相比于历史对照数据,其单药治疗取得了十分积极的疗效结果。目前,西奥罗尼正在中国开展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III期临床实验,并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监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基于中国早期研发的结果,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风险更加可控。
2.公司具备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临床、医学研究管理经验
公司从成立以来专注于自主原创新药的研发,在研发策略、技术应用上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22人,其中博士30人,硕士及本科181人。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生物医药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公司的研发团队具备从实验室开发到商业化的临床研究、中试、质控及生产的核心能力,有效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在研产品的开发成功率。公司在临床研究阶段重视质量管理及医学需求,公司的临床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临床、医学研究管理经验,为临床研究项目的开展实施提供了强大支持。
3、公司具备在美国开展西奥罗尼临床试验的许可和便利条件
2021年4月,公司收到美国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关于允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临床试验开展的通知书(STUDY MAY PROCEED LETTER),获准开展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另外,公司已于2020年10月设立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微芯生物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并逐步招募相关研发人员,这将极大的助力公司推进在研产品的海外临床开发计划。
(五)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项目开展进度的实际需求使用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6,500万元超募资金(含利息),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六)投资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助于加快推进公司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原创新药海外同步临床开发的战略目标。该项目投入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研发费用和现金支出,但长远来看将对公司业务布局和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七)风险分析
1.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
在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不批准研究者按期开展某一阶段的临床试验的情况,研究者可能会无法按期招募到足够的临床试验受试者并完整地参与完成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过程中可能因候选药物等原因而使得受试者缺乏临床反应或出现重大安全性问题等负面事件,为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合同研发组织、临床机构管理组织等委外服务供应商以及医疗机构研究者可能未履行合约义务或未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临床试验环节所需相关材料可能会不足或短缺。这些都可能导致临床试验出现延期、暂停以及监管部门要求中断或停止临床试验的风险。
2.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因临床试验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所涉及的1b/2期临床试验完成后,可能会出现结果不佳的情况,包括疗效或安全性等相关指标未达到预设目标,无法证明药物对于相关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从而无法进行下一阶段的临床试验或需调整临床试验方案等,进而导致项目失败或延长项目完成时间的风险。
3.在境外开展业务的风险
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实施地在境外,会面临与境外开展业务相关因素的影响,包括美国的政治及文化环境或经济状况的变动,美国法律及监管要求的变动,在美国有效执行合约条款的困难度,美国政府及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研究及试验场地及有关管理安排的不同意见等,进而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用途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2019年7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299号) 同意,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50,000,000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 (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 (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截至于2021年6月30日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6,314,055.42元,明细见下表: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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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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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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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3,334,212.51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人民币18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3: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1,913,444.86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3,514,078.49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3,5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3,080,585.72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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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已于2021年初完工,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注2: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0年末已完工,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注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购置和租赁营销场地以及新建营销团队的相关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注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主要是归还前期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5 :创新药研发项目预计2022年末完成投入,目前仍在持续研发投入过程中,且研发项目不涉及效益核算。
注6: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满足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注7:超募资金于2020年度变更42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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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