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5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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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60,272,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1,160,272,58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1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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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其已于2020年5月成立了新华联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目前由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已报送债委会主席团及主要债权人讨论,后续新华联控股将按照债委会最终形成的债务重组方案一致行动,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目前未收到上述被冻结股份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信息,故新华联控股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受影响;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5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7.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61%。(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经营及资金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方舟”) 签署《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崇基”)对海立方舟的5.39亿元金融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崇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崇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新崇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9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80.89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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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宣庄户村中街111号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崇基100%的股权,新崇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新崇基资产总额205,586.36万元,负债总额246,737.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6,737.29万元),净资产-44,150.9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7,063.05万元,净利润-17,063.0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新崇基资产总额205,440.93万元,负债总额255,285.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5,285.52万元),净资产-49,844.59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8,693.67万元,净利润-8,693.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立方舟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事项为新崇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费用、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海立方舟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所有新崇基的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项目经营及资金需要,能够缓解新崇基的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7.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6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6.62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3.87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