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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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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政策环境情况

  2021年上半年,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集中供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管控体系,更好地落实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

  市场环境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2,179亿元,同比增长15.0%,比2019年1-6月份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8.2%。1-6月,住宅投资54,244亿元,同比增长17.0%。

  1-6 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73,2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17,480万平方米,增长10.5%。房屋新开工面积101,288万平方米,增长3.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5,515万平方米,增长5.5%。房屋竣工面积36,481万平方米,增长25.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6,254万平方米,增长27.0%。

  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88,6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7%,比2019年1-6月份增长17.0%,两年平均增长8.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9.4%,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10.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5.7%。商品房销售额92,931亿元,增长38.9%;比2019年1-6月份增长31.4%,两年平均增长14.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41.9%,办公楼销售额增长10.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8.8%。

  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精心组织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和销售进展,各项工作均平稳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在建项目3项,在建总建筑面积14.4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际投资金额6,283.1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签约面积(含预售)9,616.02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含预售)21,093.57万元;结转收入面积24,730.09万元,结转收入金额33,561.5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类重要在施项目4项,项目金额112,836.47万元。竣工项目16项,总金额126,789.08万元。新签约项目5项,签约金额9,129.66万元。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云虎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1-01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佳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刘佳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刘佳杰女士辞职后,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2人,低于最低法定人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刘佳杰女士仍将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刘佳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1-01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关于提名王金奇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金奇,男,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北京舞彩浅山慢生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北京大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1-01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4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5:00至2021年9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5:00至2021年9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刘宗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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