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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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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0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同一控制下进行股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远投资”)及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澜投资”)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同一控制下进行股份转让的通知》,获悉泽远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5,613,582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至其一致行动人恒澜投资名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6日,泽远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613,582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转让给恒澜投资,交易价格为5.09元/股。本次转让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鉴于泽远投资与其普通合伙人中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恒澜投资均受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控制,上述股份转让属于在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间的内部转让。

  二、本次转让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泽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通投资”)、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诚投资”)、珠海星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星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770,6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89%;本次股份转让后,泽远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恒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融诚投资、泽通投资、珠海星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770,6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89%。即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泽远投资、恒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若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转让属于股东在同一控制下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泽远投资与恒澜投资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同一控制下进行股份转让的通知》。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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