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以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坚持“抓创新、争一流”工作总基调,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为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努力推进智慧平安生态幸福港建设。
2021年1-6月,公司油品液化板块累计完成吞吐量1,111.60万吨,同比增加3.94%,完成装卸自然吨724.66万吨,同比增加2.86%;集装箱板块完成箱量140.20万TEU,同比增加5.33%。
2021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营业收入39,129.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8%;实现利润总额11,14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16%;净利润8,461.68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1,623.47万元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8.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2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2%。
202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包括:
1、有序推进智慧平安生态幸福港建设
一是体系赋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二是改建赋能,全力推进610、611码头改建项目;三是科技赋能,健全科创机制,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加强安全生产提升本质安全;四是绿色赋能,对标 “五个一流”港口建设目标。
2、落实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深入推进公司管理变革
一是推进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二是稳步推进组织机构和人员优化,改进工作作风,严控经营风险;三是创新工作推进,实行专班制;四是推进降本增效行动。五是持续推进一体化。
3、积极寻求合作机会,推进高质量经营发展
一是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园区的发展规划,以园区企业为重点,加强新货源开发;二是跟踪行业动态和信息,寻找潜在投资机会。三是龙潭港区大力推进铁水联运业务形成规模;四是实现集装箱本地箱源较快增长,持续推进航线开发。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俊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4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共有董事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司经理层成员权责更加明确,目标更加清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并实施《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附件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关于推动省属企业落实三项重点改革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关于公布2020年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相关上级要求,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通过推进任期制与契约化改革,使公司经理层成员权责更加明确,目标更加清晰,激励约束更加增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引导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和创新突破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探索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激励方式,不断丰富完善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与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相适应,与企业盈利能力相匹配,与业绩考核结果密切挂钩,把目标考核作为经理层人员培养、使用、奖惩及薪酬确定的重要依据。
3、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竞争、企业管理等实际因素;兼顾企业的历史沿革和经营现状,坚持市场化方向,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年度和任期考核内容和目标要有效衔接,做到短期和长远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在实施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加大企业经理层激励约束的同时,兼顾所在企业员工收入水平及收入增长情况。
二、考核对象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操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
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经理层成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考核方案。
(二)履行审批程序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党组织有关要求,公司履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和考核方案的决策审批程序。
(三)签订契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
(四)开展考核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刚性考核。
(五)结果应用
公司董事会依据经理层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薪酬、决定聘任(或解聘),刚性兑现。
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主要措施
(一)任期制管理
1、任期期限。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
2、到期重聘。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署岗位聘任协议。
(二)契约化管理
1、明确权责
(1)岗位说明书。采用岗位说明书方式,明确公司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2)权责清单。采用制定权责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2、契约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明确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五、薪酬管理
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年度薪酬、激励薪酬构成。
(一)年度薪酬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1、基本年薪
公司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2×上年度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
公司经理层副职的基本年薪按正职的0.8倍确定。
2、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的确定
经理层成员个人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规模调节系数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系数×80%+年度考核排名系数×20%,其中:
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系数根据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确定,按1.3封顶、0.6保底;
年度考核排名系数根据考核排名情况按0-1.2确定。其中:不称职为0;基本称职为0.5;称职为1.0;优秀为1.1;优秀且排名前五名为1.2。
绩效年薪规模调节系数根据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数等规模指标综合测评结果确定。
(2)考核指标的确定:公司经理层考核内容主要由财务、客户、运营管理和学习成长指标构成,根据公司年度预算安排及重点工作任务确定。
(3)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制订每位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由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
(4)年度考核目标确定后,考核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若考核期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重大行业改革、重大政策变更、重大环境变化等情况,由经营层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董事会分别研究,经同意后可以适当调整有关考核目标。
(5)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年度绩效年薪;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按绩效年薪考核结果的70%兑现年度绩效年薪。
(二)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由超额激励收入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1、超额激励收入主要根据利润总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对经理层成员设置个性化激励指标,个性化激励指标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设定相关业务财务指标,具体在经理层成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1)利润总额以上年度考核兑现的实绩为基数,提取高于上年度实绩10%以上部分按一定比例作为经理层班子超额激励收入。
(2)年初根据公司十四五期间经营和发展目标及公司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设置个性化前瞻性激励指标。
(3)经理层正职超额激励收入=正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Σ(正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副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0.8)×超额激励收入总额。
经理层副职超额激励收入=副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0.8/Σ(正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副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系数×0.8)×超额激励收入总额。
(4)超额激励收入在每年度考核完成后支付50%,剩余部分在任期考核完成后支付。
2、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经理层成员实施以三年为周期的薪酬激励。任期激励收入以经理层成员年度绩效薪酬30%作为基数并预留,用于任期考核发放。任期主要考核所在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内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情况,权重分别为40%和60%;为加大任期激励力度,设置任期激励系数。
经理层正职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绩效年薪总额×30%×任期激励系数×[(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40%+任期内三年经营目标考核系数平均值×60%)-1]
其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企业考核期末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100%;任期激励系数为2。
经理层副职任期激励收入=经理层正职任期激励收入×0.8×任期内三年经营目标考核系数的平均值。副职任期激励收入按正职的0.9封顶,0.6保底。
经理层成员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完毕后当期支付50%,次年支付50%。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返还任期预留的绩效薪酬。
3、任期考核目标确定后,考核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若考核期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重大行业改革、重大政策变更、重大环境变化等情况,由经理层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可以适当调整有关考核目标。
4、任期结束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任期考核。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任期、超额激励收入以及预留的绩效薪酬;综合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按考核结果的70%兑现任期、超额激励收入以及预留的绩效薪酬。
5、因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实行任期激励;非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同时返还预留的绩效薪酬。
(三)经理层成员任期内每年薪酬不超过100万元。
六、退出机制
(一)退出条件。有下列情形的,中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
1、不胜任工作情形:
(1)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得分低于70分。
(2)年度利润总额完成值未达到目标值的70%。
(3)聘任期内连续两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明显下降、未完成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重大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2、末等调整情形:
(1)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
(2)经理层人员在年度考核排名中,经理层正职连续两年排名末两位、其他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三位,且综合考核分值低于70分,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3、其他情形:
(1)企业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虚报瞒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业绩造假,产生重大经营风险。
(2)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3)公司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5)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
(二)退出方式。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依据退出(任期中止)具体情形做出调离原岗位、降职或者免职决定。
2、经理层成员退出(任期中止)后,不保留原岗位权责及相应的薪酬,可根据退出(任期中止)的原因和类别另行安排。
七、其他事项
公司委派到其他单位的经理层成员,可参考公司考核办法由被委派方进行考核。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共有监事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4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提升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同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保监管及长江大保护要求,公司及龙集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在仪征港区及龙潭港区实施多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公司及龙集公司2021年预计投资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预算约33,535万元,其中2021年预计投资金额11,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上述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容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仪征港区工艺自动化改造
1、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较早时储罐少、工艺管线相对简单,阀门不多,随着原油管道过江,公司的生产方式发生改变。先后多期储罐建设,市场开发货种多样化,储罐多工艺管道多。因货主的变化经常改造管线,工艺较复杂。目前现场的工艺阀门除了罐根和码头口的紧急切断阀以及新建的原油过驳管线安装了电动阀门外,基本都是手动操作,自动化程度不高。为适应岗位人员数量,减轻劳动负荷,方便现场操作,提高自动化程度,结合在用规范及未来规范可能的变化考虑,进行相应工艺自动化改造。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现场阀门增加气动或者电动执行机构,实现中控远程联锁或操作。计划将储罐罐根的第一道阀改造为气动阀,作为紧急切断阀用,电动阀变为操作阀用。码头上的工艺管线除了码头口的紧急切断阀已经改造为电动阀外,拟在管道上增加两道电动阀作为操作阀使用。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5,000万元。其中预计2021年投入1,000万元,2022年投入2,000万元,2023年投入2,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三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改造完成后,港区内的人工操作阀门量将大大减少,现场操作自动化程度将大为提高,既可在现场操作也可远程在中控室操作。还可结合信息化系统的生产全流程管理,实现生产流程智能化选择,减少误操作的机率。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有效降低人工成本。
(二)仪征港区江堤整治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港区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内部消防道路滨江横路(淹灯河至615码头段)道路较窄,路面开裂。2019年12月被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列出问题隐患清单。
堤顶挡浪墙建设年代久远,墙顶老化破损严重。厂区内防洪子堤迎水侧大部分岸坡为裸露状态或是杂草、杂树覆盖,堤身植草覆盖率较低,无护坡防护,江堤又多系砂壤土筑成,抗冲刷能力较差。无法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存在事故隐患,亟需整改。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对现状防洪子堤进行拓宽和加固,以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2)原挡浪墙拆除重建,进一步提升子堤防洪能力;
(3)迎水侧新建C30混凝土预制块护坡防护,提高堤身抗冲刷能力,确保堤防安全稳定;
(4)道路两侧植草防护,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3,45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5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三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工程主要功能包括防洪、消防两个方面。项目道路的建设可以提升厂区消防能力,有效的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护坡、植草绿化可以减少水土流失,确保长江岸线堤坡稳定,沿江环境安全。结合岸坡绿化措施,有效的提升沿江水环境,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仪征港区消防系统合规性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港区建设较早,码头和罐区设计时均满足当时规范要求,并通过了消防验收。但随着国家对安全和环保的要求逐步提高以及相关消防规范的更新,按照最新规范对整个港区消防能力进行复核时,能力存在不足。
港区现有1套稳高压消防水系统,1套临高压消防水系统,以及低压消防水系统,整个消防水系统布置分散、复杂,值班人员偏多,不便于管理,消防运行成本大,且存在协调不到位的风险。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最新发布的《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拟对公司消防水系统、消防泡沫系统进行合规性设计和改造。对现有临高压、稳高压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新增平衡式泡沫装置,对室外消防水管网系统、码头消防管线进行改造。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2,85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6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改造完成后,将完善公司消防系统,强化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保证公司消防系统的合规性。
(四)半自动远控轨道吊2台
1、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四期码头目前配置了7台岸桥,后场配置了8台场桥和10台轨道吊,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21年将拆除421、521场地滑线,同时迁移2台场桥至一期堆场。如此一来,四期后场大型装卸设备只有16台,远远达不到岸场桥1:3的科学配置,严重制约了四期码头的生产能力。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为了释放四期生产能力,缓解公司快速发展对设备的迫切需求,公司计划2021年投资3000万元用以购置2台半自动轨道吊,与现有的10台(即将完成半自动化改造)轨道吊形成规模效应,充分发挥自动化堆场作业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作业效率的同时,助推智慧港口建设。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3,0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9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轨道吊远控技术的应用,是龙集公司建设一流集装箱码头的有力举措,对龙集公司建设一流港口有着很大推动作用。综合生产效率将大大提高。对解决码头操作人员短缺起到重大作用,减少操作人员培养周期。
(五)轨道吊智能远控改造6台
1、项目建设背景
智慧港口建设是节约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发展方向,是建设现代化一流强港的必由之路。当前世界先进港口都在紧锣密鼓的布局自动化,龙集公司也应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推动自动化、信息化进程。
2020年,公司经过对TOS系统升级完善,调研先进港口,咨询专业厂家,结合自身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始实施4台轨道吊半自动化改造项目,全面推进公司自动化、信息化进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按照公司远期发展规划,2021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用于6台轨道吊实施智能远控改造,保障四期堆场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延续性,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减少人力成本投入、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目标,为公司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智慧港口打下基础。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6台轨道吊及其堆场进行相应改造,包括后方远控室内布置3个操作台,充分考虑后期轨道吊全自动升级后各子系统的适用性,避免重复投资。
项目位于龙集公司四期码头302、402、502堆场,6台轨道吊分布与两条平行分布的堆场之中,中间道路封闭作为停机位。轨道吊厂内编号235、236、237、238、239、240。
智能远控ECSt通过数据库交互方式,作业指令均由TOS 系统给出并指定作业设备,远控系统负责快速高效的控制设备完成相关作业指令。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2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6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实现轨道吊智能,推进了信息化、自动化建设,龙集公司建设一流港口迈出新的步伐。
(2)实现集卡及堆场的半自动化作业,综合效率提高显著,能够提高集装箱堆场的作业效率。
(3)改变现场生产工艺,拖车与箱区、设备物理隔离,作业更加安全、可靠;程序控制设备动作,作业过程更加柔性,减少撞机、磨损,降低了维修和运行成本。
(4)有效减少操作人员数量,降低人力成本支出。
(六)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
1、项目建设背景
目前仓库资源已是港口行业紧缺资源,公司现有的三座仓库和一座在建仓库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箱量需求和市场需求,库容不足矛盾愈发凸显。为提升港区服务能力,拓展集散转换以及白色家电对仓储能力需求,增加公司箱量,计划在四期场地建设一座物流配送仓库。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在四期场地建设一座物流配送仓库。新建仓库东西向长223米,南北宽90米,建筑面积为20070平米。仓库檐口高度8.5米,室内最高点10.5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仓库内部分为4个防火分区。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6,235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1,5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建设物流配送仓库符合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牢牢稳定住现有生产业务,不断辐射和扩大市场份额,并有效缓解公司成本压力,释放堆场资源,为公司创造收益。
(七)一四期场区防汛墙恢复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南京市水务局下发的《关于转发长江委省水利厅关于尽快解决南京市龙潭港区段长江主江堤防洪封闭圈不完整的问题的通知》宁水办河湖【2019】56号文件要求,需重建防洪堤线,恢复龙潭港区防洪封闭圈完整性,确保防洪安全。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在一、四期场区建设约3500米防汛墙(含闸口)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7,0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3,5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重建防洪堤线,恢复龙潭港区防洪封闭圈完整性,确保防洪安全。
(八)海关查验场地建设
1、项目建设背景
2018年4月原国检与海关合并,相应查验业务进行整合,原一期场地的查验区域均进行功能性调整,逐步迁移至四期505查验场地,该查验场地现有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人工查验场地及配套业务技术用房、人工查验平台、查验棚、车辆检查系统等功能。随着海关整合后查验场地需求的增加,同时参照海关总署2018年130公告、2019年68号公告要求,海关提出查验库的增加要求,公司计划建设新查验场地,进一步增强海关查验通关能力。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新查验场地建设项目在原场地改造,场地东西向长260米,南北向长133米,占地面积约合34580平方米。
(2)场地内规划建设综合性查验平台、前置拦截区、办公楼、冷链查储区及配套设施。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2,0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1,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505场地进行新查验功能区的建设,设立集装箱集中查验平台,该平台中间建有仓库可存放货物、摆放查验设施设备,可提高查验作业效率。
(九)四期闸口通道
1、项目建设背景
目前龙潭港区一期工程5进5出的出入闸口对交通现状适应性较好。已建成的四期闸口邻近疏港大道与龙潭大道平交口,闸口与龙潭大道南北进口中心线偏离69米,经测算对港区车辆出行及疏港大道快速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与一期相比,四期规模更大,闸口临近港区主要道路,按四期规划及作业量,交通组织要求高于一期,是港区路网的重要节点。
针对四期闸口与外部平交口的偏位现状,龙集公司委托中设设计院按照交通道路设计相关规范进行调整,2018年1月调整后的四期出入口规划方案通过南京市交通管理局审核,进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方案,四期闸口西侧5个进出入闸口西延增设3个闸口,进出方式调整为5进3出。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内容主要包含衔接道路的结构层、路基处理、地下输油管等综合管线保护、地上电力管线迁移埋地等施工。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4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1,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龙潭四期港区闸口的建成投用,港区公路集疏运将通过龙潭疏港公路与外部干线公路衔接,向西连接绕越高速,进入南京市区;向东通过疏港公路向龙潭新城及镇江进行转运。有利于提高龙潭港区整体通行效率,发挥疏港公路快速疏港作用。
(十)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
1、项目建设背景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原堆场装卸作业采用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跨距23.47m,集装箱堆高4层。为逐步实现自动化改造(进行远程操控),提高作业效率,节能减耗,需将现有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逐步更换为轨道式龙门起重机,自2017年10月至今,在四期场地进行了轨道吊改造项目的实施。目前已建成二线轨道吊场地(323--523)、三线轨道吊场地(324--524)、一线的321场地。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将421--521场地的轮胎吊跑道基础改为龙门吊轨道基础。
3、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400万元。2021年预计投资7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投资。
5、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提高作业效率、降低公司用人成本、满足绿色港口建设需求。
(2)可进一步满足四期堆场堆存及中转的增长需求。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
1、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 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4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近期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两项工程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及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为898.51万元;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为2,756.7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655.2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平原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器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心员工代持方)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止2021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77,783.10万元,净资产20,467.14万元。2021上半年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02.4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023.71万元,净利润1,586.15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1、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
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共3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为898.51万元。
2、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物流仓库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共3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平台发布物流仓库建设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为2,756.76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港区。
工程内容:乙方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书承诺的全部工程内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合同工期
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捌万伍仟零捌拾元柒角(¥ 8985080.70元),含9%增值税。
4、工程款支付
(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至合同额的20%(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或银行保函);完成一半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额的50%;工程通过验收后14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14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短期银行承兑。自总体工程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南京栖霞区龙潭大道9号龙潭港区内。
工程内容:乙方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书承诺的全部工程内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00日历天,按乙方自报甲方批准的工期及进度计划执行。
3、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伍拾陆万柒仟伍佰陆拾叁元零陆分(¥27567563.06 元)
4、工程款支付
(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至合同额的20%;完成一半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支付至合同额的50%;工程通过验收后14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14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后付至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总体工程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支付结算价款剩余3%(无息)。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港区房屋及道路修缮改造工程、龙集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施工资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及龙集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9.38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该等两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