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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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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1-40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银行反馈回来的借款、担保合同材料,具体如下:

  2021年8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乐平支行”)签署了壹仟万元授信协议,授信协议编号为LPWSED2101,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7月19日。公司为该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LPWSBZ2101。

  2021年8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乐平支行”)签署了叁仟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LPWSGJ2101,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LPWSBZ2102。

  2021年8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以下简称“上饶银行余干支行”)签署了叁仟万元授信协议,授信协议编号为SX10021848,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由公司为该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SX10021848-1。

  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上述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463,1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担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不超过172,8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不超过109,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61,129.22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48,424.22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6,4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65,705.00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6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07月16日;注册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塔前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许鹏;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一般项目:塑料编织袋生产、销售;废旧塑料收购;塑料聚丙烯,聚乙烯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徐公平;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复合粉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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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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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乐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LPWSBZ2101)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LPWSED2101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自本合同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乐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LPWSBZ2102)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LPWSGJ2101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X10021848-1号)主要条款。

  债务人(甲方):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乙方):上饶银行余干支行

  保证人(丙方):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和主合同: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的各类业务,在任一时间点上实际形成的债权的最高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各类业务指债权人认为可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SX10021848的综合授信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上述总金额超出最高总额度部分,丙方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自乙方发生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5、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或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担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61,129.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1%;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审批文件;

  2、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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