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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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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一)电力行业经营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9,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分产业看,1-6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第二产业用电量26,6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第三产业用电量6,7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5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021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8,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其中,水电4,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火电28,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核电1,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

  2021年上半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3,64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8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64.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3%;第二产业用电量2,22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8%(工业用电量2,194.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4%);第三产业用电量77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80.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7%。2021年上半年,全省发购电量共3,726.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0%。全省发电量2,954.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26%。其中:水电75.6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7.13%;蓄能发电41.2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95%;火电2,15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21%(其中煤电1,612.22亿千瓦时,增长46.36%;气电449.99亿千瓦时,增长37.47%);核电576.7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43%;风电60.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41%;光伏44.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72%。2021年上半年,全省外购电771.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0%。其中:广东电网公司购西电电量771.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6%。

  2021年上半年,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全社会用电量5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4%。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25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4%(工业用电量250.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8%);第三产业用电量173.7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5.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4%。

  (二)公司经营情况

  1.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6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亿元,按报告期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349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18.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1.1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公司坚持清洁电力、生态环保、智慧燃气、海外能源四大产业布局,坚持可持续的绿色能源发展道路。

  2021上半年,公司紧扣“十四五”发展战略,全体员工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克服了新冠疫情反弹、燃料价格高企等诸多困难挑战,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能源电力板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383.94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63.4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316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7.4万千瓦,占比33.48%;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40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284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占比24.57%;水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1.1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占比7.31%;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88.42万千瓦,占比20.84%;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14.72万千瓦,占比8.29%;垃圾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6.25万千瓦,占比5.51%。公司总体清洁能源占比超过66%,具有持久的环境保护价值和市场竞争优势。

  (2)能源环保板块

  目前,能源环保产业链条拓展至清运一体化、污泥处置、农林生物质发电、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等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日处理量达26,800吨(含试生产),报告期内累计完成垃圾处理量500.27万吨;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已核准,在建和已核准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4,550吨。

  (3)能源燃气板块

  公司燃气业务覆盖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成功实现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供应链。成立燃气增值业务公司,开展网上销售等增值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燃气板块已拥有居民用户数约57万户,工商业用户数4,912户,燃气管网4,577公里。报告期内,公司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10.1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7.13%。

  2.装机容量情况

  ■

  3.电量电价情况

  ■

  4.发电效率情况

  ■

  5.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

  6.新能源发电业务的产能投建、扩张以及资产收购进展及未来规划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88.42万千瓦,占公司电力总装机容量20.84%;目前,越南正胜5万千瓦风电项目已开工建设;江苏高邮三垛3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江西南昌新建区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越南和胜1.98万千瓦风电项目、黑龙江新源1.3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已获得核准。公司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14.72万千瓦,占公司电力总装机容量8.29%;目前,河南唐河曜恒14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开工建设;广东茂名化州15万千瓦平价上网光伏项目正式获得核准,河南鹤壁淇县0.5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获得备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就中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向国际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具体目标要求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绿色发展与高效发展将成为我国能源体系建设的未来方向,国家能源电力结构将发生根本性改变,能源行业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新能源也是公司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实现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方向,是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和必然选择。公司将积极争取大型平价上网项目、领跑者项目,推动业务走向市场化;并购具有技术改造空间的带补贴的新能源项目或资产包,积极转变认识和管理方式,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全过程成本控制,降低造价和度电成本,实现成本优势;加强外部合作,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能源转化效率。同时积极了解光热发电相关政策及行业动态、相关技术路线及示范项目建设情况,为公司光热项目开发积累经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电话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峰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程序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管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的要求,有利于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峰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综合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宁深能湟水投资建设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深能)投资建设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西宁项目)。西宁项目总规模为3,000吨/日,总投资为人民币188,05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人民币45,817万元(含环保产业基金人民币10,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西宁深能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5MA75A4BT7A。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317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1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6号西宁创新创业园5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邹金生。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及相关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设备及部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除外的进出口商品及代理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和服务;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及综合利用;清洁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环保公司持有75%股权,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西宁深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西宁深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西宁项目位于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黑沟,处理西宁市城区四区(包括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全域及大通县、湟中区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西宁项目总规模3,000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30个月)。

  西宁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88,05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5,817万元(含环保产业基金人民币10,50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

  5.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西宁项目存在投产初期垃圾量不足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协调提高本项目服务范围地区的垃圾收运率。

  6.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西宁深能投资建设西宁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88,05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人民币45,817万元(含环保产业基金人民币10,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光明燃机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并参与项目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电力)拟开展光明燃机电厂项目(以下简称:光明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计划投入金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开展前期工作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光明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一期工程拟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容量200万千瓦),光明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21年重点新开工项目。

  为更好地开展光明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2021年计划投入前期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包括用地使用权竞拍、主设备招标、初步设计、三通一平等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费用。

  3.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光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和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光明电力开展光明项目用地使用权竞拍、主设备招标、初步设计、三通一平等项目前期相关工作,2021年计划投入金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环保公司协议转让资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28.0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环保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65110C。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992.72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李倬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相关培训服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研发和购销;物业管理;从事信息技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会务服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展厅展览服务;仓储管理;室内综合体育场所服务、室内专项体育场所服务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用品及运动服装的零售;动漫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及推广销售;文化活动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商业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以及电子废弃物的收集、中转、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垃圾、污泥、生物质以及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焚烧发电、供汽、供热、供冷;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利用、分拣整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治理、综合利用及检测、监测服务;经营旅行社业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制造集成。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及销售;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包括咖啡馆服务;小吃服务。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98.8%股权,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

  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环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资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272923Q。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老虎坑环境园渗沥液处理站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徐文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以上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设计、购销和研发,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集成、制造,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电厂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资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资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转让方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资源公司的总资产审定值为人民币60,825.03万元;总负债审定值为人民币49,196.95万元;所有者权益审定值为人民币11,628.0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以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源公司净资产人民币11,628.07万元作为转让价格。

  4.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是公司内部为调整产业管理架构而实施的内部整合,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环保板块业务管控模式,加快推进环保公司打造环保产业的完整产业链,促进公司环保产业的发展。

  (2)本次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重组。

  5.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向环保公司协议转让资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28.07万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工作的议案》(详见《关于开展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申报工作。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的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代表公司处理与本次申报有关的事务并签署必要的文件。授权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24个月止。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支撑公司战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期设立华泰-深圳能源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最终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注册的名称为准)的方式进行债权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每期期限不超过10年;同意公司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前述各期融资签署相应的投资合同。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办理上述融资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确定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的发行时机、投资利率、期限等与发行相关的事宜等。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标志着境内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支持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工作。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工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基础设施底层项目

  公司拟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申请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资产范围包括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1#、2#、3#机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装机容量3×390兆瓦。根据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电力或项目公司),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已与东部电力签署《划转协议书》, 将东部电厂(一期)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东部电力, 由东部电力作为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项目公司。

  (二)项目申报方案

  1.产品架构

  根据公募REITs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模式设计产品交易结构。结构如下:

  ■

  2.产品要素

  ■

  备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与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调整。

  3.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通过公募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电力持有的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向中国证监会注册申请基础设施公募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发售,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2)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东部电力100%股权和其他附属权益及衍生权益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公募REITs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全部所有权,拥有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控制权和处置权。

  (3)转让项目公司及SPV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将公司持有的东部电力100%股权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SPV,SPV将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专项计划设立后将受让SPV的全部股权。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司拟接受委托承担对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职责。

  (三)项目相关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申报要求完成本项目申报文件的编制工作,后续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继续跟进申报进展,积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正式申报,并推进中国证监会公募基金注册的相关工作。

  三、开展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政策号召,落实中央降杠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将有效盘活公司的基础设施资产,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公司规模,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目前项目尚处在监管审批阶段,存在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公司将积极与监管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要求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项目进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申报工作。

  (二)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东部电厂(一期)公募REITs项目申报的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代表公司处理与本次申报有关的事务并签署必要的文件。授权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24个月止。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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