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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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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718                                公司简称:际华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袁海黎董事长主持,九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际华集团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8月26日——2022年8月25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际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际华3517公司为际华岳阳新材料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新材料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 3 亿元,用于办理信用证、保函、押汇、银承等业务,由岳阳新材料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4,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7.5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101.05万元,2021年上半年使用金额0.00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除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外的余额为28,276.54万元,加上6,103.03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34,379.57万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069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382.02万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201.8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除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外的余额为194,707.62万元,加上27,779.96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222,487.5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 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在运行中有效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账户因已无余额,目前已注销。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于2017年4月28日、5月12日、5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含未支付的发行费4,399,170.44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1.8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从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将上述7.4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7月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7年7月3日—2018年7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8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8月10日—2019年8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18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9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7月26日—2020年7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10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8月26日—2021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21年8月26日—2022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在日常监督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公司发现下属子公司未经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已责成下属子公司提前赎回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制定了整改措施。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391,377.5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需求324,799.00万元,超募资金66,578.59万元,超募资金依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完成建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0元,合计185,688,274.5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智能化中高档职业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高档针织面料及制品扩建改造项目”、“军警靴、职业鞋靴技术装备升级扩建改造项目”、“功能性职业鞋靴等技改工程项目”、“中高档防寒裘皮及制品扩建项目”、3542及3509公司实施的“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4万锭特种纱线技术改造项目”、“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军警职业服饰件表面处理装备改造项目”、“精密模具装备生产线改造项目”、“功能性桑拿桶和智能化充气睡具扩建项目”等11个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140,128.42万元投向变更为“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和“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其中,“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128.42万元,“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元,合计185,688,274.5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9,667.56万元,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余额4,890.29万元,合计24,557.85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投入到“3542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17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87,146.55万元变更投向用于“主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特种防护与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主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使用募集资金55,552.55万元,包含“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三个子项目;“特种防护与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594.00万元,包含“际华应急保障基地、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两个子项目。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4月,公司将拨付至子公司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陕西际华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1,800,534.00元按要求由子公司账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5月,公司将拨付至子公司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亿元未使用募集资金连同未经批准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利息合计100,891,780.82元划回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详见《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8-024)。

  上述资金合计102,692,314.82元,由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根据后续项目资金使用安排按程序另行拨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为原子公司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简称“3523公司”)实施的项目,3523公司已经对外转让,不再是公司所属企业。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其中“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由30,000万元调整为21,291.50万元。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4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2.4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所属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新材料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展各类原材料进出口业务,为满足经营需要,岳阳新材料公司拟申请增加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信用证、保函、押汇、银承等业务,由岳阳新材料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为其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517 公司”)与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盛公司”)分别持有岳阳新材料公司 80%和 20%股权,本次 3517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4 亿元,观盛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0.6亿元。

  2.累计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岳阳新材料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别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3亿元提供担保,其中3517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观盛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0.6亿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岳阳新材料公司可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为6亿元,3517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共为4.8亿元,观盛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为1.2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云溪区云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邓晓霞

  主营业务:主要开展橡胶等各类原材料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3517公司持有80%股权、观盛公司持有20%股权

  岳阳新材料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需要,岳阳新材料公司本次拟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 3 亿元,用于办理信用证、保函、押汇、银承等业务,由岳阳新材料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3517公司本次为岳阳新材料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观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为0.6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际华3517公司为际华岳阳新材料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岳阳新材料公司增加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信用证、保函、押汇、银承等业务,由岳阳新材料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为其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3517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4亿元,观盛公司提供担保金额0.6亿元。

  岳阳新材料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信用证、保函、押汇、银承等业务,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岳阳新材料公司增强经营能力,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3517公司与岳阳新材料公司另一股东观盛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岳阳新材料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12个月,即2021年8月26日——2022年8月25日。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2017年4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69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含未支付的发行费4,399,170.44元。

  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8月26日—2021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将上述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际华园扬中、咸宁、清远项目:三个项目已经转让给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并终止实施,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已变更用途投入到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际华应急保障基地、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6,583.8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截止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除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外的余额为194,707.62万元,加上27,779.96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222,487.58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如下:

  1.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研究总院实体化建设,公司前期实施的功能性研究院建设项目,由各子企业自主进行,后由公司统筹,在统筹初期,相关项目由自有资金支持。目前公司已成立“系统工程中心分公司”作为研发创新平台推进研究总院实体化,待系统工程中心研发成果转化模式、机制稳定后,将逐步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2.“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际华园西安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规划设计和招商运营等未达预期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际华园业务的开展并未达到公司当初预定的目标。公司结合商业服务项目消费市场发生的变化,逐步对尚未建成的际华园项目进行规划调整、业态优化,以“稳健经营、控制风险”为原则,主动调整项目投资规模与建设节奏。公司将进一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引入专业运营机构,调整优化业态布局,稳步提升运营水平,提高运营收益。同时积极寻找项目投资合作方,引入专业的投资运营方,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控能力,控制投资规模,降低投资风险。三个项目具体进度如下:

  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项目一期室内运动中心和部分购物中心已建成并运营;项目一期二阶段室内运动中心(滑雪场)及快捷酒店已运营。

  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项目一期购物中心主体已完工,室内运动中心在进行内装。项目一期二阶段局部已经完成规划设计,运动中心一期二阶段部分运动项目正在进行市场探测。

  际华园西安项目:西安项目已完成文物勘探工作及遗址运动公园建设,正在进行室内滑雪馆主体工程建设。

  3.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完成作训服示范线改造,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4.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部分企业完成柔性生产线智能设备采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5.际华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具体建设方案正在细化完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6.际华应急保障基地项目:项目具体建设方案正在细化完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7.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项目具体建设方案正在细化完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尚需要一定周期,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8月26日——2022年8月25日。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经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17: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jihuachina.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袁海黎先生,董事、总经理段银海先生,总会计师刘改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卫兵先生将参加本次会议。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17: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jihuachina.com。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及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87601718

  联系邮箱:ir@jihua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孟魁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黄孟魁、刘海权、滕连越。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能够按照《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际华集团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际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6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①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诉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案:一审。②天津威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威鹏”)诉国贸公司案:一审。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①国贸公司诉长江国际案:原告。②天津威鹏诉国贸公司案:被告。

  ●涉案的金额:①国贸公司诉长江国际案:480,528,300元。②天津威鹏诉国贸公司案:196,816,07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①国贸公司诉长江国际案:因纠纷事项相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②天津威鹏诉国贸公司案:天津威鹏撤诉对公司损益暂无影响。

  本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于近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贸公司诉长江国际案

  1.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贸公司与长江国际发生海事海商纠纷,国贸公司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国贸公司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乙二醇110,608吨(价值人民币480,528,300元);(2)如被告无法返还原告乙二醇110,608吨,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480,528,3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国贸公司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裁定已查封、扣押、冻结长江国际价值人民币480,528,300元的财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

  2.裁定结果

  武汉海事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本案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涉嫌经济犯罪,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

  武汉海事法院做出裁定如下:驳回国贸公司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国贸公司;如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服该裁定,将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因纠纷事项相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天津威鹏诉国贸公司案

  1.诉讼的基本情况

  天津威鹏与国贸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天津威鹏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货款共计190,483,15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332,929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裁定结果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显示,原告天津威鹏于2021年8月2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天津威鹏撤回诉讼;案件相关费用由天津威鹏负担。

  3.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威鹏撤诉对公司损益暂无影响。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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