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36)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亲自出席董事12人。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间的利润进行分配,亦未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pt为百分点,下同。
2.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3.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4.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111,233家,其中A股股东110,955家,H股股东278家。
■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业务情况
3.1.1 保险业务
2021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依然持续,外部形势严峻复杂,寿险行业开启深度转型调整。新华保险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强化渠道专业化建设,加强风险防控,各项业务有序发展。
一是保费规模稳定增长。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1,006.10亿元,同比增长3.9% ,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300.01亿元,同比增长0.5%;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43.71亿元,同比增长6.8%;续期保费669.91亿元,同比增长6.9%。
二是内含价值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内含价值2,507.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上半年新业务价值40.90亿元,同比下降21.7%。
三是业务结构保持稳定。公司以期交业务为核心,采取差异化产品投放和专业化销售支持,各项业务均衡发展,结构保持稳定。保费结构方面,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为29.8% ,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47.9% ,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66.6%。险种结构方面,传统型保险和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整体长期险首年保费的49.9% ,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比为50.1%。
四是业务品质基本稳定。2021年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88.8% ,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85.8% ,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2021年1-6月退保率为1.0% ,同比增长0.3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①个险渠道
2021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加大客户经营力度,积极探索营销支持方式,推进新旧重疾险切换,实现保费收入698.81亿元,同比增长5.5% ,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96.53亿元,同比负增长1.5%;短期险保费20.16亿元,同比负增长28.8%;续期保费576.42亿元,同比增长8.6%。
2021年上半年,在行业传统营销体制遭遇瓶颈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探索传统营销模式转型,开展人力清虚。截至2021年6月30日,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为44.1万人,同比负增长16.2%;月均合格人力(1)10.5万人,同比负增长22.2%;月均合格率(2)19.1% ,同比下滑7.3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3,105元,同比负增长13.2%。
②银保渠道
2021年上半年,银保渠道强化重点渠道合作,强化期交业务发展。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保费收入289.33亿元,同比负增长0.7% ,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47.02亿元,同比增长28.5%;续期保费93.43亿元,同比负增长2.6%。
注:
1 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 /报告期月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 、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 2]} /报告期月数。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2)团体保险业务
2021年上半年,团体渠道强化合规经营,优化直销、交叉、中介等销售子渠道。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保费收入17.96亿元,同比增长21.5% ,其中,团体短期险保费15.75亿元,同比增长8.8%。公司积极服务社会民生,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94亿元,同比增长60.8% ,覆盖客户421.2万人。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为金额少于500,000元,下同。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03.93亿元,同比增长31.0%;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50.40亿元,同比下降8.3%;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45.68亿元,同比下降17.4%。
3、按机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约58.6%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业务品质
■
注:
1. 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5、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退保金同比增长56.3%,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保单存量逐年增加。
摊回赔付支出同比增长45.7%,主要原因是部分分保产品业务增长导致赔付增加。
保单红利支出同比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分红业务盈利增加及分红业务持续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1年上半年,赔付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1.8%,其中满期及生存给付同比下降26.3%。
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1年上半年,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下降6.6%,主要原因为公司差异化产品投放。
7、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剩余边际是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
2021年6月30日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20年底增长8.5%,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1.2 资产管理业务
2021年上半年,中国经济逐步从强势反弹向新常态回归,内外需均出现弱化的迹象,投资和消费目前仍在修复期,消费与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尚未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此外,“低利率、资产荒”没有明显改善,高收益的优质项目依旧稀缺。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紧紧围绕核心经营指标,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要求,实行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科学运作,坚守投资纪律,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依旧是公司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向,一方面,公司基于负债属性选择配置时机,考虑通胀风险,年内以短久期策略过渡,中长期仍以长久期策略为主,继续择机配置符合收益要求的地方政府债。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信用产品研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择优配置金融产品,夯实收益基础。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5,597.11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57.2% ,占比较上年末下降1.6个百分点。
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锚定绝对收益目标,研判市场形势,主动调整结构,波段操作,实现收益,同时把握结构性机会,积极兑现收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2,089.03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1.3% ,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
同时,公司结合保险资金的特性和要求,持续加大股权相关产品与战略性投资品种的研究,择机加大配置力度。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 其他包括永续债、资产管理计划、同业存单和理财产品等。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和永续债等。
6.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7. 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
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大部分为贷款类债权,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和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涉及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一二线城市核心国有企业。截至2021年6月30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2,276.8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2.64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3.2% ,较上年末下降0.9个百分点。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资金监管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资产质量优质,风险较低。
(1)评级情况
扣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无需外部评级的权益类金融产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6.0%,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专项分析
3.3.1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3.3.2 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
注: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2021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3%,主要原因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和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2021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增加。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保户和合同持有人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68.96亿元,定期存款为1,305.40亿元。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597.11亿元,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89.03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税金的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3.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3.3.4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1、各接受公司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2 、各险类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 未来展望
(一) 市场环境及经营计划
当前,寿险行业已经进入传统营销模式变革、数字化转型提速、多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新阶段,在迎来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亦面临诸多影响因素。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在高质量党建引领下,坚持回归保险本源,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强化科技赋能支持,筑牢风控合规底线,推动全年业务稳定增长。
一是加快队伍转型,提升队伍质量。把好新增质量源头,持续推动有效新增,探索多维分层管理,加大培训、政策、工具等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培育高质量队伍。
二是优化产品供给,提高产业协同。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不断优化完善产品体系,充分利用公司康养产业资源和财富管理能力,提升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产品供给能力,扩大服务供给范围。
三是培育创新氛围,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业务创新模式研究,加大创新应用,提升创新支持水平,强化科技工具辅助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公司数字化和智能化经营管理能力。
四是强化风控管理,践行合规经营。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的风控理念,加大合规宣导检查力度,压实前线风控合规责任,提高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筑牢风控合规底线。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1. 可能面对的风险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加剧了市场、信用、流动性风险的交叉传染,金融风险或将加速累积。虽然国内经济在历经疫情冲击后逐步复苏且呈稳中向好和长期向好态势,但国际疫情防控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复苏乏力,面临需求低迷和大宗商品通胀,全球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低利率预期,以及国内债券市场主体评级下调与违约事件增加,导致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投资收益承压,资产配置难度加大。资产负债成本收益匹配、期限匹配难度加大。此外,近年随着行业持续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声誉有所回转,但是公司治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理赔投诉,以及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等仍是舆情敏感、高发领域,加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正逐步改变网络舆论格局,自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介进一步加速舆情的传播扩散,舆情传播呈现速度快、范围广、同业关联度高等特点,给声誉风险防控带来新挑战。
2. 应对举措
为应对以上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举措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工作:(1)重视宏观经济及行业研究,审慎预测国内及国际市场走势;(2)主动管理权益资产仓位,定期就其对投资收益水平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进行压力测试,保持风险敞口可控,确保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公司风险管理要求;(3)坚持稳健投资和价值投资,以资产负债匹配为核心,选择具有潜在增值价值资产,追求中长期投资收益;(4)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内部授信及信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对非标金融产品投资实施主体授信,加强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信用增级安排,防范信用风险;及(5)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防控理念,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在制度体系、日常监测、应对处置等方面,建立了覆盖各条线、各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案件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监测、排查与审查及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风险源头治理与防控。
四、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454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092百万元,减少2021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546百万元。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38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全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中期报告(A股/H股)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A股《新华保险2021年半年度报告》《新华保险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H股2021年中期报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爱民、郑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何兴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兴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何兴达先生的简历将与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一并公布。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何兴达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杨雪女士的简历将与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一并公布。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杨雪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关于提名何兴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何兴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提名杨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杨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年8月26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39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会议5 人。会议由监事长刘德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中期报告(A股/H股)及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A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H股2021年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40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以下简称“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2,546百万元。
一、概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454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092百万元,减少2021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546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454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092百万元,减少2021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546百万元。
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做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合理,并同意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公司2021年半年度已审阅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A股证券代码:601336 A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
H股证券代码: 01336 H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拟认购底层资产涉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基于公平公正原则所进行的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关联交易,亦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包括新华保险保单贷款腾飞系列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新华保险保单贷款飞腾系列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拟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储架额度200亿元(人民币,下同)。渤海银行为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在储架额度下,渤海银行拟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按照实际认购规模计算)。因本专项计划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最终交易是否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因本公司董事胡爱民先生兼任渤海银行董事,渤海银行构成本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下的关联方,渤海银行购买本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渤海银行拟认购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上市规则》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本公司董事胡爱民先生兼任渤海银行董事,渤海银行构成本公司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交易金额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渤海银行与专项计划管理人签订产品认购协议,计划管理人与本公司签订资产买卖协议,与本专项计划的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服务协议、托管协议等共同构成一揽子合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
(二)交易金额
在200亿元储架额度下,渤海银行拟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0亿元(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按照实际认购规模计算)。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原始权益人,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发行该产品。本产品优先A档证券面向市场所有合格投资者发售,最终配售结果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认,交易规则符合市场化标准,保证了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的安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上交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与渤海银行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查了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