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1915号上海新虹桥国家会展中心灿辉希尔顿花园酒店3楼白玉兰厅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SHEN HUI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5,077,048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1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4,327,57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04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749,4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47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079,1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329,6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20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749,4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4731%。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邓勇华先生、叶善锦先生、申毓敏女士、曾广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邓勇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4,438,09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440,1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7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叶善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4,438,0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440,19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79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申毓敏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4,718,44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720,54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曾广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4,446,08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448,19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1.53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7.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14,95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125%;反对11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9983%;反对11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6 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4,95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125%;反对11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9983%;反对11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8 议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10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38,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0,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15%;反对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部分新任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915号上海新虹桥国家会展中心灿辉希尔顿花园酒店3楼白玉兰厅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叶善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XU HUANXIN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XU HUANXIN先生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改选叶善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叶善锦先生,并同意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XU HUANXIN (徐焕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及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洪金明先生、成明珠女士、邓勇华先生组成,由洪金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成明珠女士、洪金明先生、申毓敏女士组成,由成明珠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魏学哲先生、洪金明先生、XU HUANXIN先生组成,由魏学哲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XU HUANXIN先生、SHEN HUI先生、叶善锦先生组成,由XU HUANXIN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XU HUANXIN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XU HUANXIN先生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改选叶善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XU HUANXIN(徐焕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U HUANXIN先生变更为叶善锦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1、叶善锦,男,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衡阳市审计局审计科科长、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善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XU HUANXIN,男,出生于1960年,新加坡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学士,英国莱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德国亚琛工大博士。曾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上海内燃机学会理事,德国FEV发动机公司研发工程师,戴姆勒-奔驰集团产品研发主管工程师,亚太业务拓展负责人,大众汽车集团中国VW品牌总监、技术总监,采埃孚集团合资企业HZ-SachsCEO,沃尔沃汽车中国区副总裁,威睿汽车技术公司董事兼CEO,德国SF-AutoAG董事长,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XU HUANXI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