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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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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79                                公司简称:荣泰健康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提取年度专项基金及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设立、实施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及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及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或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对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确定与变更作出决定;

  (7)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4日14: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9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林森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林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林森女士简历如下:

  刘林森,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5年至2007年任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7年至2008年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刘林森女士在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

  (三)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请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

  收件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9833669

  电子邮箱:public@chinarongtai.com

  邮政编码:20171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刘林森女士

  2021年8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林森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秦晓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离职并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5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2,284,559.44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50,861.7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9,192.78元、存货跌价准备2,072,242.52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8,372,262.3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50,861.79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9,192.78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72,242.52元,其中原材料计提1,251,775.49元、库存商品计提820,467.03元。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8,372,262.35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284,559.44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内控制度和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7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2,030,000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1,600,263股用于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19年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规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

  3、回购的期限及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17日;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2019年3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6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2.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94,078.43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二)2020年2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630,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5.66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3.3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606,911.5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规模、激励效果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和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的决策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回购股票用途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实施股权激励和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0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职并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顺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顺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前,刘顺斌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选举新任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刘顺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秦晓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秦晓伟,男,197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起任温州市鹿城区计算机公司供销员,温州市大明鞋业设计基地电脑部负责人。天津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温州项目部经理,上海懿德餐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现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业二科科长,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上海青浦区乐思汇公益发展中心监事。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3号)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泰健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17年1月5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1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1.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43.73万元,募集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74,247.25万元(含发行费用1,603.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7]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6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1.77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9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0]648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18,395.77万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12,121.99万元,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6,434.41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6,191.07万元,2021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5,575.6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532.47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53.39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277.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32.47万元,理财产品余额5,000.00万元。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2020年未使用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533.7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8,897.98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25.96万元,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07.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6,897.98万元,大额存单金额12,000.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万元。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于2017年1月5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协议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兴证券变更为万和证券,由万和证券承接原东兴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2020年6月23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万和证券、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投资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之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11月9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7月9日与保荐机构万和证券、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020-081、2021-049)。《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10,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5,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有5,000.00万元未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50,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42,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有30,000.00万元未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改扩建厂房项目”变更为“厂房新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2021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对照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1]体验式新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31日结束建设,体验式新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原计划,共享按摩椅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跟随者的大量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加之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效益未及预期。但是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促进了公司电商渠道销售增长,与按摩椅产品销售板块协同效应良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注2]厂房新建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建设,暂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3]销售渠道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以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平均年销售收入利润情况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厂房新建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建设,暂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泰健康”)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公开发行6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17,670.96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982,329.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0]648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3.74万元,投入进度2.58%。

  (二)延长实施周期的原因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分别于2020年5月和2020年12月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2021年3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12号),以确保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在上述规范性文件出台至落地实施期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用地涉及的用地申请及征地审批程序低于公司原预期进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申请所纳入的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已经取得了浙江省政府的批复,湖州市政府机构已公示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目前处于土地征收阶段。后续相关政府机构将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土地招拍挂等程序。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底前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受此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周期需要延长。

  (三)具体调整方案

  根据目前土地拿地进展情况和项目建设规划,公司经过慎重研究,拟将“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周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目前厂房及设备配置尚能满足公司订单需求,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化,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证券代码:603579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转债代码:113606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健康”或“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考核归属期内,根据公司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持股计划的权益归属,存在公司业绩目标考核未全部达成而造成本持股计划无法全部归属至持有人的可能性。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四、因本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可能对考核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保持一致。

  一、《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委员会将聘请或授权相关专业机构提供管理服务。

  四、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合计总人数为12人。

  五、本持股计划总额为4500万元,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以下简称“激励基金”),本次计提的激励基金资金总额为4500万元。

  六、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荣泰健康A股普通股股票,即根据2020年2月19日公司披露的《荣泰健康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回购的3,630,263股股票。本持股计划的股票为前述回购股票中的一部分,规模为1,600,263股。

  本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总数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价格为27.71元/股,即持股计划按照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回购的3,630,263股股票的整体交易均价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荣泰健康A股普通股股票。

  八、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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