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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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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50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销售及服务板块:完成整车销量11,794辆,同比增长44.8%;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44.9%,其中:整车销售收入15.33亿元,同比增长44.6%,汽车售后服务、二手车销售、汽车金融等业务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46.8%。东风日产、一汽大众、上汽大众、斯柯达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68%、13.4%、25.7%和62%,位列天津地区前茅。公司曲轴业务板块:完成曲轴产量89.84万件,同比增长17.1%;完成曲轴销量94.02万件,同比增长20.5%;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26.41%;曲轴销量占国内汽车总销量的7.29%,占中国品牌乘用车总销量的22.4%,保持了在国内汽车曲轴专业生产厂家中位列前茅。

  (2)主要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30万元,同比增长41.79%;实现营业利润5,907万元,同比增长489.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3万元,同比增长316.89%。

  2、报告期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持有公司59,54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8.96%的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限售期届满且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9,941,4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之日,申宏产投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因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达标,公司根据与交易对方浩物机电、浩诚汽车于2018年4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协议内容,对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并于2021年4月9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补偿期间调整为2019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其中,2019年承诺业绩不变,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承诺标的资产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66.72万元、7,786.49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又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在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的同时,浩物机电和浩诚汽车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浩物机电与浩诚汽车均延长锁定期至内江鹏翔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之后或交易对方各自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预测补偿及期末减值补偿义务之后(以孰晚为准)。

  (3)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接到浩物机电管理人《关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通知》,2021年5月17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浩物机电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天津滨海环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环能”),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鉴于存在滨海环能与天津融信有限责任公司间阶段性的循环持股状态,为消除前述状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津02破66号之一)】,滨海环能变更为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披露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广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5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及签署《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浩物股份”)于2021年8月26日接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重整进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相关约定,经债权人临时决策机构表决同意,2021年8月25日,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物产集团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集团”)签署《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整进展情况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裁定受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等44家企业重整,并指定物产集团清算组担任重整企业管理人。

  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战略投资者遴选过程与结果公开、公平,重整期间组建了主要由债权人代表等重整相关利益主体构成的遴选委员会,以及由管理人与财务顾问组成的遴选监督组,共同推进战略投资者竞争性谈判与遴选工作。2020年12月4日,结合两轮竞争性谈判情况和意向战略投资者的最终方案,最终确定物产集团商品贸易板块的战略投资者为荣程集团,并初步接洽了机电汽车板块的意向。2020年12月9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12月2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约定,荣程集团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引战平台51%股权。引战平台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引战企业股权,引战企业持有相应底层资产。

  2021年1月,物产集团债权人临时决策机构(以下简称“临时决策机构”)经公示组建成立,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至转股资产平台与信托资产平台搭建完成前的过渡期内代表债权人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参与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2021年7月26日,荣程集团向物产集团管理人递交《荣程集团参与浩物股份重整投资协议核心条款》,提出将部分商品贸易板块引战平台底层资产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部分浩物股份股票进行置换的方案。2021年7月30日临时决策机构第十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资产置换方案。

  二、荣程集团基本情况

  荣程集团系以钢铁为主业,兼营物流贸易、资源开发、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大型联合企业。

  1、公司名称: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开发区盛达街9号701

  4、法定代表人:张荣华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63051415T

  7、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钢铁、农、林、牧、渔、仓储、科技、贸易、煤化工业投资;钢材、金属制品批发兼零售;企业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张荣华持股83.33%,张君婷持股8.33%,张锡尧持股8.33%。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产置换

  1、资产置换标的

  1.1 本次资产置换标的包括置出标的与置入标的:

  (1)置出标的:不再纳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资产接收范围的部分底层资产。

  (2)置入标的:补充纳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资产接收范围的交易资产。

  1.2 双方同意,本次资产置换最终确定的资产置换标的应当属于且不超过本补充协议“资产置换标的范围”一节中约定的资产范围。

  2、资产置换标的范围

  2.1 置出标的范围

  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出标的范围为商品贸易板块内的部分底层资产。

  2.2置入标的范围

  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标的范围为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199,400,000股股票,股比为29.99%,具体包括:

  (1)浩物机电持有的浩物股份51,684,306股股票,股比为7.77%。

  (2)浩物机电持有的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鸿汽车”)100%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浩物股份147,715,694股股票,股比为22.22%。

  (三)业绩承诺的承接

  如最终置入标的中含前述置入标的范围第(1)项标的的,则引战平台承接相关股份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即在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对浩物股份的业绩补偿义务现实发生时,引战平台按前述置入标的范围第(1)项标的占《补充协议》签署前浩物机电与浩诚汽车持有的承担业绩承诺的全部股份的比例(33.66%)承担对浩物股份的业绩补偿义务。除前述业绩承诺外,引战平台不承接浩物机电、浩诚汽车作出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

  1、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视为合格的签署行为。

  2、本次资产置换应当按照《重整计划》《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本补充协议生效后,荣程集团可以对置入标的范围内资产开展尽职调查,物产集团管理人应予以配合与协助。如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事项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协助司法裁定执行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由荣程集团、物产集团管理人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次资产置换尚需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交易完成后,可能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关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重整进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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